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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场污水管网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场污水管网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平湖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项目代码:2102-*—04—01—*)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万州区高梁镇葵花场顺溪河河段实施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拟建工程设计补充建 (略) 4280.00m,其中涉河管道297.00m。同意拟建工程和所处河段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洪水。
二、基本同意《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拟建涉河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主干管和污水检查井,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管道1条,涉河管道总长297.00m,涉河污水检查井18座。拟建工程占用河道长约300.00m,占用河道面积约150.00m2。
1.顺溪河右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7.00m(设计桩号P1-5~ P1-15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2.顺溪河跨河段
跨河管道长10.00m(设计桩号P1-15~ P1-16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跨顺溪河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高度1.42~1.90m。
3.顺溪河左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0.00m(设计桩号P1-16~ P1-23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拟建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详见下表:
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对无法避免并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的污水管道,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河道行洪安全。
1.对涉及河道堤防段的污水管道应紧靠堤身铺设,管道与堤防堤脚间距不得大于0.30m,架空管道应与堤防走向一致,在转弯处加装弯管,确保工程整体美观。
2.对确需壁挂在河堤墙体上的污水管道应采取钢制抱箍+支架型式进行稳固,其管道应紧靠墙体边缘,且间距保持一致并不得大于0.30m,支架与管道走向平顺。
3.对采用连续地梁固定管道的河段,其管道应紧靠河堤堤脚布置,连续地梁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高度超过0.30m的,应改为与管径等同的圆柱形砼支墩架空铺设管道。
4.涉河管道支墩宽度应与管道一致,不得突出,管道与支墩采用U形钢制抱箍焊接稳固。支墩间距应不小于5.00m,支墩基础顶部不高于河床底0.30m。
5.河道内设置检查井,应避开河道桥梁、急弯等卡口断面,并紧靠堤防或岸边布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0m,两井之间采用“三通管”替代常规检查口。埋地管道检查井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架空或连续地梁固定管道检查井其管顶以上高度不得大于0.30m。
6.对架空污水管道减小河道过水断面,应按照“占补平衡”原则,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工程开工后,由你单位将放线记录和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施工中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开挖回填后的弃土弃渣必须清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施工中应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 (略) 、检查井和施工临时设施,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该工程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报告,经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综合验收。
(略) 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略) 万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平湖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项目代码:2102-*—04—01—*)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万州区高梁镇葵花场顺溪河河段实施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拟建工程设计补充建 (略) 4280.00m,其中涉河管道297.00m。同意拟建工程和所处河段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洪水。
二、基本同意《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拟建涉河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主干管和污水检查井,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管道1条,涉河管道总长297.00m,涉河污水检查井18座。拟建工程占用河道长约300.00m,占用河道面积约150.00m2。
1.顺溪河右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7.00m(设计桩号P1-5~ P1-15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2.顺溪河跨河段
跨河管道长10.00m(设计桩号P1-15~ P1-16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跨顺溪河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高度1.42~1.90m。
3.顺溪河左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0.00m(设计桩号P1-16~ P1-23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拟建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详见下表:
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对无法避免并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的污水管道,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河道行洪安全。
1.对涉及河道堤防段的污水管道应紧靠堤身铺设,管道与堤防堤脚间距不得大于0.30m,架空管道应与堤防走向一致,在转弯处加装弯管,确保工程整体美观。
2.对确需壁挂在河堤墙体上的污水管道应采取钢制抱箍+支架型式进行稳固,其管道应紧靠墙体边缘,且间距保持一致并不得大于0.30m,支架与管道走向平顺。
3.对采用连续地梁固定管道的河段,其管道应紧靠河堤堤脚布置,连续地梁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高度超过0.30m的,应改为与管径等同的圆柱形砼支墩架空铺设管道。
4.涉河管道支墩宽度应与管道一致,不得突出,管道与支墩采用U形钢制抱箍焊接稳固。支墩间距应不小于5.00m,支墩基础顶部不高于河床底0.30m。
5.河道内设置检查井,应避开河道桥梁、急弯等卡口断面,并紧靠堤防或岸边布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0m,两井之间采用“三通管”替代常规检查口。埋地管道检查井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架空或连续地梁固定管道检查井其管顶以上高度不得大于0.30m。
6.对架空污水管道减小河道过水断面,应按照“占补平衡”原则,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工程开工后,由你单位将放线记录和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施工中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开挖回填后的弃土弃渣必须清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施工中应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 (略) 、检查井和施工临时设施,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该工程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报告,经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综合验收。
(略) 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略) 万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略) 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平湖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项目代码:2102-*—04—01—*)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万州区高梁镇葵花场顺溪河河段实施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拟建工程设计补充建 (略) 4280.00m,其中涉河管道297.00m。同意拟建工程和所处河段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洪水。
二、基本同意《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拟建涉河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主干管和污水检查井,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管道1条,涉河管道总长297.00m,涉河污水检查井18座。拟建工程占用河道长约300.00m,占用河道面积约150.00m2。
1.顺溪河右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7.00m(设计桩号P1-5~ P1-15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2.顺溪河跨河段
跨河管道长10.00m(设计桩号P1-15~ P1-16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跨顺溪河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高度1.42~1.90m。
3.顺溪河左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0.00m(设计桩号P1-16~ P1-23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拟建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详见下表:
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对无法避免并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的污水管道,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河道行洪安全。
1.对涉及河道堤防段的污水管道应紧靠堤身铺设,管道与堤防堤脚间距不得大于0.30m,架空管道应与堤防走向一致,在转弯处加装弯管,确保工程整体美观。
2.对确需壁挂在河堤墙体上的污水管道应采取钢制抱箍+支架型式进行稳固,其管道应紧靠墙体边缘,且间距保持一致并不得大于0.30m,支架与管道走向平顺。
3.对采用连续地梁固定管道的河段,其管道应紧靠河堤堤脚布置,连续地梁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高度超过0.30m的,应改为与管径等同的圆柱形砼支墩架空铺设管道。
4.涉河管道支墩宽度应与管道一致,不得突出,管道与支墩采用U形钢制抱箍焊接稳固。支墩间距应不小于5.00m,支墩基础顶部不高于河床底0.30m。
5.河道内设置检查井,应避开河道桥梁、急弯等卡口断面,并紧靠堤防或岸边布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0m,两井之间采用“三通管”替代常规检查口。埋地管道检查井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架空或连续地梁固定管道检查井其管顶以上高度不得大于0.30m。
6.对架空污水管道减小河道过水断面,应按照“占补平衡”原则,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工程开工后,由你单位将放线记录和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施工中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开挖回填后的弃土弃渣必须清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施工中应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 (略) 、检查井和施工临时设施,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该工程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报告,经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综合验收。
(略) 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略) 万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关于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平湖 (略) :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项目代码:2102-*—04—01—*)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万州区高梁镇葵花场顺溪河河段实施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拟建工程设计补充建 (略) 4280.00m,其中涉河管道297.00m。同意拟建工程和所处河段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20年一遇洪水。
二、基本同意《万州区2022年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工程拟建涉河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主干管和污水检查井,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管道1条,涉河管道总长297.00m,涉河污水检查井18座。拟建工程占用河道长约300.00m,占用河道面积约150.00m2。
1.顺溪河右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7.00m(设计桩号P1-5~ P1-15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2.顺溪河跨河段
跨河管道长10.00m(设计桩号P1-15~ P1-16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跨顺溪河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高度1.42~1.90m。
3.顺溪河左岸段
涉河管道总长140.00m(设计桩号P1-16~ P1-23段),管道为D325涂塑复合钢管,沿顺溪河右岸架空铺设,设计管道架空最大高度0.49~2.32m。
拟建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详见下表:
高梁镇葵花 (略) 补充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对无法避免并确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铺设的污水管道,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河道行洪安全。
1.对涉及河道堤防段的污水管道应紧靠堤身铺设,管道与堤防堤脚间距不得大于0.30m,架空管道应与堤防走向一致,在转弯处加装弯管,确保工程整体美观。
2.对确需壁挂在河堤墙体上的污水管道应采取钢制抱箍+支架型式进行稳固,其管道应紧靠墙体边缘,且间距保持一致并不得大于0.30m,支架与管道走向平顺。
3.对采用连续地梁固定管道的河段,其管道应紧靠河堤堤脚布置,连续地梁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高度超过0.30m的,应改为与管径等同的圆柱形砼支墩架空铺设管道。
4.涉河管道支墩宽度应与管道一致,不得突出,管道与支墩采用U形钢制抱箍焊接稳固。支墩间距应不小于5.00m,支墩基础顶部不高于河床底0.30m。
5.河道内设置检查井,应避开河道桥梁、急弯等卡口断面,并紧靠堤防或岸边布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0m,两井之间采用“三通管”替代常规检查口。埋地管道检查井顶部不得高于河床底0.30m,架空或连续地梁固定管道检查井其管顶以上高度不得大于0.30m。
6.对架空污水管道减小河道过水断面,应按照“占补平衡”原则,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工程开工后,由你单位将放线记录和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施工中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开挖回填后的弃土弃渣必须清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施工中应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 (略) 、检查井和施工临时设施,维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四)该工程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报告,经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综合验收。
(略) 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略) 万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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