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
(二)项目选址: (略) 沙田 (略) 1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由于建设单位现有产能不足,无法满足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原厂区内建设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年产铵盐(铵盐K12、铵盐AES)*吨;新增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吨;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规模共2.*吨/年),年产6501 *吨、CMEA 0.*吨、POB *吨。并利用磺化车间一内现有第2条磺化生产线兼顾生产AOS,改建后第2条磺化生产线年产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钠盐AES)*吨、十二烷基硫酸钠(钠盐K12)*吨、AOS *吨。本次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42㎡、建筑面积*.561㎡,全厂年产表面活性剂42.*吨,包括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吨、十二烷基苯磺酸(LABSA)*吨、月桂酰/椰油酰谷氨酸盐562吨、月桂酰/椰油酰肌氨酸盐1261吨、月桂酰/椰油酰甘氨酸盐101吨、月桂酰/椰油酰*氨酸盐566吨、月桂酰/椰油酰*基牛磺酸盐510吨、铵盐(铵盐K12、铵盐AES)*吨、AOS *吨、6501 *吨、CMEA0.*吨、POB *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吨/年磺化生产线3条、7.*吨/年磺化生产线2条、*吨/年磺化生产线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1条、氨基酸盐表面活性生产线2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3条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提取码:jjv2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沙田 (略) 12号
联系人:刘钦松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批前公示之日止,不低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 (略)
2022年10月9日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
(二)项目选址: (略) 沙田 (略) 1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由于建设单位现有产能不足,无法满足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原厂区内建设广东 (略)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扩建项目,在磺化车间二内新增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年产铵盐(铵盐K12、铵盐AES)*吨;新增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吨;新增3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规模共2.*吨/年),年产6501 *吨、CMEA 0.*吨、POB *吨。并利用磺化车间一内现有第2条磺化生产线兼顾生产AOS,改建后第2条磺化生产线年产肪醇聚氧*烯醚硫酸钠(钠盐AES)*吨、十二烷基硫酸钠(钠盐K12)*吨、AOS *吨。本次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42㎡、建筑面积*.561㎡,全厂年产表面活性剂42.*吨,包括年产钠盐(钠盐K12、钠盐AES)*吨、十二烷基苯磺酸(LABSA)*吨、月桂酰/椰油酰谷氨酸盐562吨、月桂酰/椰油酰肌氨酸盐1261吨、月桂酰/椰油酰甘氨酸盐101吨、月桂酰/椰油酰*氨酸盐566吨、月桂酰/椰油酰*基牛磺酸盐510吨、铵盐(铵盐K12、铵盐AES)*吨、AOS *吨、6501 *吨、CMEA0.*吨、POB *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吨/年磺化生产线3条、7.*吨/年磺化生产线2条、*吨/年磺化生产线1条、*吨/年磺化生产线1条、氨基酸盐表面活性生产线2条、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线3条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提取码:jjv2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地址: (略) 沙田 (略) 12号
联系人:刘钦松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批前公示之日止,不低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 (略)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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