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44号
靖宇县供热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修改版)批复的请示》(靖供热发[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正信 (略) 《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正信评字[2022]2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靖宇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0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项目代码:2209-*-04-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总面积*平方米,共9处建筑,分别是: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2165平方米、县人大2629平方米、靖宇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000平方米、靖宇县移民服务中心696平方米、靖宇县人民武装部1731平方米、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726平方米、畜牧兽医管理总站1160平方米、疾控中心3300平方米、濛江河堤生态小区1号综合楼*平方米。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靖宇镇。
四、建设期限 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10.*元,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44号
靖宇县供热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修改版)批复的请示》(靖供热发[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正信 (略) 《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正信评字[2022]22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靖宇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0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2022-2024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外墙保温项目(2022年度),项目代码:2209-*-04-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总面积*平方米,共9处建筑,分别是:中共靖宇县委办公室2165平方米、县人大2629平方米、靖宇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000平方米、靖宇县移民服务中心696平方米、靖宇县人民武装部1731平方米、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726平方米、畜牧兽医管理总站1160平方米、疾控中心3300平方米、濛江河堤生态小区1号综合楼*平方米。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靖宇镇。
四、建设期限 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10.*元,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供热管理处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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