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2〕119号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立项的函》(珲教函〔2022〕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 (略) 《关于“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2〕53号),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学校配套设施,提升学校素质教育,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设是极其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 (略) 第二实验小学、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 (略) 第二实验小学、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共四所学校内建设4栋钢结构风雨操场,为学生提供室内运动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6507㎡,总建筑面积7244㎡,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00㎡、 (略) 第二实验小学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512㎡、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20㎡、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312㎡,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五、建设期限
1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93.*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教育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教育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教育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 |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2〕119号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立项的函》(珲教函〔2022〕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吉林 (略) 《关于“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2〕53号),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学校配套设施,提升学校素质教育,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解决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设是极其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 (略) 第二实验小学、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 (略) 第二实验小学、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共四所学校内建设4栋钢结构风雨操场,为学生提供室内运动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6507㎡,总建筑面积7244㎡, (略) 第一高级中学校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00㎡、 (略) 第二实验小学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512㎡、 (略) 第四中学校东校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20㎡、 (略) 第四中学校西校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312㎡,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五、建设期限
1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93.*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教育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教育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教育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学校风雨操场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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