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方舱医院(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方舱医院(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宁夏回族 (略) 同 (略) (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宁夏回族 (略) 同 (略) (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同心县豫海镇清水街与庆 (略) 口东南侧,将原有同心县体育馆改造为方舱使其在疫情期间 (略) 使用。共设置400张床位,将体育馆一层分为两个分区:北侧为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区、医护人员经过一更—二更—缓冲进入污区,南侧为污区患者区,一、二层为患者区。其中一层大厅及周边附属用房设置290张床位,二层利用四周的附属用房各设置110张床位。室外附属用房 (略) 的使用要求设置移动式淋浴间、移动式卫生间、临时彩 (略) 登记等功能使用,并增设一套地下医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4.2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生态治理。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外排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出气口废气经消毒杀菌后从地上排气口排出,排气口置于绿化带内,在污水处理站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3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外排废气经送排风系统(排风系统采用离心式风机箱,排风机配备紫外线消毒功能。机组自带初、中、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室外排风口伸出地面3m以上排放。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体育馆内现有的卫生公厕。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废水和车辆清洗消毒废水,项目营运产生 (略) 15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消毒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膜过滤系统+消毒池(次氯酸钠)工艺)处理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同心县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同心县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器械的运行。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等措施后,需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喂料机、破碎机和振动筛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生产车间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等措施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焊接过程中的废弃焊条(丝)头、焊丝盘、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包装袋、塑料瓶等)和生活垃圾。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回填;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运行期固体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包括栅渣)和负压通风系统废滤材等。医疗废物经100m2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规范执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包括栅渣)经重力浓缩和消毒处理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运营期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应当对本项目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强化次氯酸钠使用程序规范。
6、项目涉及的排污指标需从 (略) 自然资 (略) 场购买。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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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宁夏回族 (略) 同 (略) (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宁夏回族 (略) 同 (略) (体育馆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同心县豫海镇清水街与庆 (略) 口东南侧,将原有同心县体育馆改造为方舱使其在疫情期间 (略) 使用。共设置400张床位,将体育馆一层分为两个分区:北侧为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区、医护人员经过一更—二更—缓冲进入污区,南侧为污区患者区,一、二层为患者区。其中一层大厅及周边附属用房设置290张床位,二层利用四周的附属用房各设置110张床位。室外附属用房 (略) 的使用要求设置移动式淋浴间、移动式卫生间、临时彩 (略) 登记等功能使用,并增设一套地下医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4.2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生态治理。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外排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出气口废气经消毒杀菌后从地上排气口排出,排气口置于绿化带内,在污水处理站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3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医院污染区及缓冲区外排废气经送排风系统(排风系统采用离心式风机箱,排风机配备紫外线消毒功能。机组自带初、中、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室外排风口伸出地面3m以上排放。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体育馆内现有的卫生公厕。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废水和车辆清洗消毒废水,项目营运产生 (略) 15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消毒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膜过滤系统+消毒池(次氯酸钠)工艺)处理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同心县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同心县县城新区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器械的运行。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等措施后,需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喂料机、破碎机和振动筛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加强设备养护管理、生产车间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等措施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等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焊接过程中的废弃焊条(丝)头、焊丝盘、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包装袋、塑料瓶等)和生活垃圾。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回填;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运行期固体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包括栅渣)和负压通风系统废滤材等。医疗废物经100m2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规范执行;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收集至相应容器,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消毒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包括栅渣)经重力浓缩和消毒处理后,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运营期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应当对本项目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强化次氯酸钠使用程序规范。
6、项目涉及的排污指标需从 (略) 自然资 (略) 场购买。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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