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解读材料-2022-09-3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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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解读材料-2022-09-3016:49

【文字解读】《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30 16:49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次数:字体:[ ]

2022年9月15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的通知》。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0〕15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集体经营性 (略) 准备工作,需要制定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的目的、意义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利用价格手段,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调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对农民集体所有建 (略) 场进行有效干预,从而促进农民集体所有建 (略) 场健康发育,形成城乡 (略) 场体系。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主要目的与意义体现在:

1、为建立统一的城 (略) 场奠定基础;

2、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价格参考;

3、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4、有利于宏观调 (略) 场,指导地产交易。

(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的目的、意义

1、在农用地流转中的应用。为农用地使用权承包、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提供参考依据。为农用地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使用权等有偿使用提供决策参考。

2、在农用地资源资产核算中的应用。为下一步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提供基础价格参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项目招标。2021年6月1日, (略) (略) 进行公开招标,安徽永祥房地产 (略) (以下简称“ (略) ”)为中标单位,负责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2、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6月, (略) 与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前期工作组织安排,并收集外业调查底图基础资料。

3、外业调查。2021年7月至8月上旬,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组织协调下, (略) 组织外业调查小组,开展了项目外业调查工作,收集了各单位、部门的相关基础资料,并以各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进行调查,收集影响地价的社会经济、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等方面资料。

4、初步成果编制。2021年8月中旬, (略) 依据《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6号)、《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012)等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收集的定级资料、估价资料,应用Gis技术建立各类型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然后,根据影响不同用地类型因素因子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确定各类型土地定级因素因子指标体系,运用多因素多因子综合评价方法,初步确定各用途的土地级别, (略) 场交易资料测算确定土地级别。其次,依据外业调查中收集的样点资料,采用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分别测算出各类型用地价格,结合本次基准地价的内涵,对初步测算的地价进行期日、容积率、开发水平、使用年期等一系列的修正,评定出各用途各级别的基准地价。从而形成了项目初步成果,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等内容。

5、意见征询。2021年9月至10月,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石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乡镇意见征询。经征询,乡镇领导提出了相关问题与意见,我们对其中相关意见进行了整理。

6、听证会。2021年12月17日,在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

7、局务会议。2022年2月17日,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局务会议。

8、规委会。2022年3月份,我局将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提交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查会和全体成员会议审议。

9、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会议。 (略) 站公示30天后,于2022年6月17日开展了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评审工作。

10、县政府常务会。2022年6月28日,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完 (略) 场体系,形成城乡 (略) 场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统一 (略) 场建设,统 (略) ,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 (略) 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主要任务

该项任务主要是确定我县8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成果及8个乡镇的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且成果需要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进行系统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为了该成果能够让人民群众知晓和实现运用,我局准备 (略) 站公布形式、宣传手册发放形式以及各乡镇国土所人员入村走访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确保该成果的实施性。

七、下步工作考虑

下步,我局将根据上级出台相关集体经营性 (略) 政策,按照可实施性针对我县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工作。


(解读人:仰宁;联系电话:0566-*)

【文字解读】《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30 16:49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次数:字体:[ ]

2022年9月15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的通知》。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等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0〕15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集体经营性 (略) 准备工作,需要制定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的目的、意义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利用价格手段,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调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对农民集体所有建 (略) 场进行有效干预,从而促进农民集体所有建 (略) 场健康发育,形成城乡 (略) 场体系。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主要目的与意义体现在:

1、为建立统一的城 (略) 场奠定基础;

2、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价格参考;

3、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4、有利于宏观调 (略) 场,指导地产交易。

(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的目的、意义

1、在农用地流转中的应用。为农用地使用权承包、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提供参考依据。为农用地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使用权等有偿使用提供决策参考。

2、在农用地资源资产核算中的应用。为下一步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提供基础价格参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项目招标。2021年6月1日, (略) (略) 进行公开招标,安徽永祥房地产 (略) (以下简称“ (略) ”)为中标单位,负责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2、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6月, (略) 与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前期工作组织安排,并收集外业调查底图基础资料。

3、外业调查。2021年7月至8月上旬,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组织协调下, (略) 组织外业调查小组,开展了项目外业调查工作,收集了各单位、部门的相关基础资料,并以各行政村、居委会为单元进行调查,收集影响地价的社会经济、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等方面资料。

4、初步成果编制。2021年8月中旬, (略) 依据《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6号)、《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012)等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收集的定级资料、估价资料,应用Gis技术建立各类型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然后,根据影响不同用地类型因素因子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确定各类型土地定级因素因子指标体系,运用多因素多因子综合评价方法,初步确定各用途的土地级别, (略) 场交易资料测算确定土地级别。其次,依据外业调查中收集的样点资料,采用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分别测算出各类型用地价格,结合本次基准地价的内涵,对初步测算的地价进行期日、容积率、开发水平、使用年期等一系列的修正,评定出各用途各级别的基准地价。从而形成了项目初步成果,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等内容。

5、意见征询。2021年9月至10月,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石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乡镇意见征询。经征询,乡镇领导提出了相关问题与意见,我们对其中相关意见进行了整理。

6、听证会。2021年12月17日,在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

7、局务会议。2022年2月17日,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局务会议。

8、规委会。2022年3月份,我局将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提交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查会和全体成员会议审议。

9、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会议。 (略) 站公示30天后,于2022年6月17日开展了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评审工作。

10、县政府常务会。2022年6月28日,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初步成果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完 (略) 场体系,形成城乡 (略) 场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统一 (略) 场建设,统 (略) ,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 (略) 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主要任务

该项任务主要是确定我县8个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基准地价成果及8个乡镇的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且成果需要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进行系统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为了该成果能够让人民群众知晓和实现运用,我局准备 (略) 站公布形式、宣传手册发放形式以及各乡镇国土所人员入村走访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确保该成果的实施性。

七、下步工作考虑

下步,我局将根据上级出台相关集体经营性 (略) 政策,按照可实施性针对我县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工作。


(解读人:仰宁;联系电话: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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