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拉洛水利枢纽坝址位于日喀则地区萨迦县境内,配套灌区中的申格孜灌区和扯休灌区位于日喀则地区萨迦县,曲美灌区和聂日雄灌区位于日喀则 (略) 。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
建设内容: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由枢纽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组成,为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2.965亿m3,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泄洪建筑物、鱼道、德罗引水隧洞以及德罗电站和拉洛电站,大坝高61.50m,德罗引水隧洞长7520.76m,德罗电站装机40MW,拉洛电站装机2MW;配套灌区工程由申格孜、扯休、曲美、聂日雄四大灌片区组成,灌溉面积45.*亩,总干渠长42.734km,分干渠总长117.077km,总干渠、分干渠上共布置744座交叉建筑物。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兼顾供水、发电和防洪,并促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欧先生 *孙先生 *
邮箱:*@*63.com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作者(187点击查看>>*0302,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0-11 13:41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拉洛水利枢纽坝址位于日喀则地区萨迦县境内,配套灌区中的申格孜灌区和扯休灌区位于日喀则地区萨迦县,曲美灌区和聂日雄灌区位于日喀则 (略) 。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
建设内容: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由枢纽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组成,为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2.965亿m3,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泄洪建筑物、鱼道、德罗引水隧洞以及德罗电站和拉洛电站,大坝高61.50m,德罗引水隧洞长7520.76m,德罗电站装机40MW,拉洛电站装机2MW;配套灌区工程由申格孜、扯休、曲美、聂日雄四大灌片区组成,灌溉面积45.*亩,总干渠长42.734km,分干渠总长117.077km,总干渠、分干渠上共布置744座交叉建筑物。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兼顾供水、发电和防洪,并促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欧先生 *孙先生 *
邮箱:*@*63.com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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