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洛钼一公司)
拟审批公示(洛钼一公司)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洛阳栾川 (略) 选矿一公司硫酸储存及使用项目 | 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村 | 洛阳栾川 (略) | 栾川县 (略)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村,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4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大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敏感点大气污染,依据《栾川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栾川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栾环攻坚【2022】3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2)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堆放和储存水泥、砂、石等容易造成扬尘的建筑材料。在场地内堆放的应覆盖土工布,定期洒水。不得干法卸料,不得凌空抛掷、抛撒,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的情 (略) 进行清扫。(3)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同时严格控制车辆超载,尽量避免沙土撒漏;使用有运营资格的渣土车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的运输。(4)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 (略) 线行驶,驶离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避免尘土洒 (略) 扬尘。(5)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扬尘防治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经采取以上扬尘防治措施后,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机具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目前厂区内已设置厕所,施工人员利用厂区现有厕所,由于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或在附近居住,不在施工区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水等,排放量相对较小及不集中产生、水质简单,直接洒于地面抑尘。对于车辆机具冲洗水,进入选厂厂尾矿浆收集池,送尾矿库。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合理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施工单位将物料尽量设在场地中心,使装卸和搬运建筑材料的地点远离场界;加强施工的管理,尽量降低装卸高度。2.夜间(22:00~6:00)尽量不进行挖土运输作业,若因施工必要,高噪声设备必须连续施工时,应事先申报当地有关部门,经批准夜间施工方可使用,并公告附近居民;3.在场地四周设置降噪围挡;4.对进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应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5.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分散布置;6.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7.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且影响仅是暂时的,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等。为减轻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具体要求为:(1)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要冲洗车体,不 (略)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建筑垃圾。(4)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采取密闭或者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它浑浊废弃物的外运时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5)运输建筑垃 (略) 线和时间,施工单位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 (略) 线和时间行驶,将建筑垃圾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撒漏。(6)施工中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一)废气 硫酸储罐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均为无组织排放。因硫酸雾排放量小,采用罐区尾气、装卸尾气无组织回收设施效果差。本项目硫酸储罐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主要有:在储罐的维护保养管理上,采取控制来料温度,尽量采用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査罐的密封情况,特别是机械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等,发现漏洞,及时修理;收料时,采用大流量,使物料来不及大量蒸发;发料时,采用小流量,避免呼吸阀吸入空气过快造成发料终了时的回逆呼出;在人工检查时应注意时机,减少蒸发。 (二)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罐区围堰收集的雨水、融雪水。根据栾川县1956-2015年的统计数据,冷水镇多年平均降水量827.1mm,围堰面积为64m2,根据平均降水量计算围堰收集的雨水、融雪水量为52.93m3。雨水、融雪水汇流至安全围堰后通过收集后经泵排入项目北侧雨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现有生产工序,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依托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北侧,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为660m3,本项目年收集雨水、融雪水量为52.93m3,占收集池总容量的8%。故厂区雨水收集池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 (三)噪声 本项目出料泵、卸车泵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处于80~85dB(A),设计中采取低噪音装备,最大幅度降低噪声。为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把泵等安装在较重基座上,基座下面设减振器或弹性衬垫。机组的基础最好与周围地基隔开。同时在基础下面铺设弹性衬垫,周围设6~12cm厚的空气层与土壤隔开。为了避免机体振动沿连接管道传播出去,连接管不应刚性连接,而应该根据温度高低选用帆布管、胶布管和石棉绳垫的连接方法。对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对近距离操作员工进行个体防护。 (四)固体废物 废泵阀及配件:项目营运期需定期对易损坏零部件进行检修并更换,每4个月检修1次,每次产生废阀及配件约0.01t,更换的检修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塑料桶收集后外售。废弃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本项目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属性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项目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经专用的铁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物:项目清罐频率按每10年一次计,本项目硫酸的储转量约为3500t/a,类比其他类似企业储罐运行状况,每次清罐废物清岀量按1t计,因此清罐废物产生量为0.1t/年。清罐废物(即罐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34废酸/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7-34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废渣,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收集,不在厂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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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洛阳栾川 (略) 选矿一公司硫酸储存及使用项目 | 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村 | 洛阳栾川 (略) | 栾川县 (略)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村,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4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大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敏感点大气污染,依据《栾川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栾川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栾环攻坚【2022】3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2)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堆放和储存水泥、砂、石等容易造成扬尘的建筑材料。在场地内堆放的应覆盖土工布,定期洒水。不得干法卸料,不得凌空抛掷、抛撒,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的情 (略) 进行清扫。(3)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同时严格控制车辆超载,尽量避免沙土撒漏;使用有运营资格的渣土车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的运输。(4)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 (略) 线行驶,驶离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避免尘土洒 (略) 扬尘。(5)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扬尘防治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经采取以上扬尘防治措施后,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机具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目前厂区内已设置厕所,施工人员利用厂区现有厕所,由于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或在附近居住,不在施工区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水等,排放量相对较小及不集中产生、水质简单,直接洒于地面抑尘。对于车辆机具冲洗水,进入选厂厂尾矿浆收集池,送尾矿库。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合理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施工单位将物料尽量设在场地中心,使装卸和搬运建筑材料的地点远离场界;加强施工的管理,尽量降低装卸高度。2.夜间(22:00~6:00)尽量不进行挖土运输作业,若因施工必要,高噪声设备必须连续施工时,应事先申报当地有关部门,经批准夜间施工方可使用,并公告附近居民;3.在场地四周设置降噪围挡;4.对进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应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5.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分散布置;6.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7.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且影响仅是暂时的,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等。为减轻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具体要求为:(1)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要冲洗车体,不 (略)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建筑垃圾。(4)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采取密闭或者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它浑浊废弃物的外运时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5)运输建筑垃 (略) 线和时间,施工单位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 (略) 线和时间行驶,将建筑垃圾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撒漏。(6)施工中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一)废气 硫酸储罐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均为无组织排放。因硫酸雾排放量小,采用罐区尾气、装卸尾气无组织回收设施效果差。本项目硫酸储罐采取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主要有:在储罐的维护保养管理上,采取控制来料温度,尽量采用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査罐的密封情况,特别是机械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等,发现漏洞,及时修理;收料时,采用大流量,使物料来不及大量蒸发;发料时,采用小流量,避免呼吸阀吸入空气过快造成发料终了时的回逆呼出;在人工检查时应注意时机,减少蒸发。 (二)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罐区围堰收集的雨水、融雪水。根据栾川县1956-2015年的统计数据,冷水镇多年平均降水量827.1mm,围堰面积为64m2,根据平均降水量计算围堰收集的雨水、融雪水量为52.93m3。雨水、融雪水汇流至安全围堰后通过收集后经泵排入项目北侧雨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现有生产工序,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依托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北侧,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为660m3,本项目年收集雨水、融雪水量为52.93m3,占收集池总容量的8%。故厂区雨水收集池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 (三)噪声 本项目出料泵、卸车泵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处于80~85dB(A),设计中采取低噪音装备,最大幅度降低噪声。为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把泵等安装在较重基座上,基座下面设减振器或弹性衬垫。机组的基础最好与周围地基隔开。同时在基础下面铺设弹性衬垫,周围设6~12cm厚的空气层与土壤隔开。为了避免机体振动沿连接管道传播出去,连接管不应刚性连接,而应该根据温度高低选用帆布管、胶布管和石棉绳垫的连接方法。对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对近距离操作员工进行个体防护。 (四)固体废物 废泵阀及配件:项目营运期需定期对易损坏零部件进行检修并更换,每4个月检修1次,每次产生废阀及配件约0.01t,更换的检修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塑料桶收集后外售。废弃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本项目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属性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项目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经专用的铁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最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物:项目清罐频率按每10年一次计,本项目硫酸的储转量约为3500t/a,类比其他类似企业储罐运行状况,每次清罐废物清岀量按1t计,因此清罐废物产生量为0.1t/年。清罐废物(即罐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34废酸/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57-34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废渣,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收集,不在厂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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