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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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省粤 (略)

项目概况

  广东省 (略) (略) 望埠镇龙头山,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7分31.269秒,北纬24度19分30.991秒,为扩建项目。国民经济类别为B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11土砂石开采101。矿区总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该项目由于法人变更,多次变更项目名称,2016年12月,完成《广东省广业 (略)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清环备函【2016】167号),2022年3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13Y001X)。现有项目为年开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深度自+200.5m至+40m标高,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16年核定开采规模为*t/a,2021年重新核定开采规模为*t/a,服务年限为10年。扩建项目仍为露天开采。
  扩建工程计划增加员工35人(现有员工28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两班,每班工作6小时。
扩建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南面440米桥新村。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矿区范围保持不变,施工期仅为设备的更替,淘汰原有设备,新增新设备,施工期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此矿山已运行多年,本次扩建无新增地表植被剥离,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方针,矿山在边开采时边进行植被恢复,先开采完成的部分先进行植被种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边坡实施工程护坡措施,设置导流堤、排水沟、沉淀池等,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刷侵蚀; (略) 两侧种植绿化行道树;平台植草和灌木;边坡线可以保持原貌或种植爬山虎类藤蔓植物; (略) 要预留泄水系统,坡面泄水吊沟,疏导雨季边坡径流, (略) 水土流失;坡顶要建设绿化灌溉蓄水池,专人养护,确保复绿效果。
  (二)扩建项目采用自带干式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且在钻孔、爆破前、后进行充分洒水;二次破碎粉尘、装载扬尘也采取洒水措施;运输采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矿区先经洗车槽等措施,道路两则设置水喷洒喷头,洒水车 (略) 面。
  (三)矿区周围设置截水沟,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废水均由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不外排。
  (四)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破碎锤、自卸汽车、水泵、爆破等设备噪声约为75~110dB(A),首先使用低噪设备,然后做好减振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主要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定期维护保养,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注重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绿化;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可使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五)沉淀池沉渣主要为砂石颗粒,清理出来的沉渣用于矿区生态修复,填 (略) 低洼处。
  (六)矿区内不设柴油贮存区或储油罐,不设炸药库;采用连续装药,避免堵孔,装药过程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导爆管、雷管按规范连接,防止连线遗漏造成局部拒爆;各作业台阶施工时,注意控制药量和爆破方向,按露天矿山的要求实施爆破警戒;在矿山开采过程中 (略) 点,进行对矿山不稳定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不稳定边坡段动态监测,防治雨水下渗诱发滑坡、泥石流;矿山闭坑后,要对采石场边坡上岩体进行定期巡视监测,预防产生岩体滑坡和崩塌;按设计确定的台阶安全坡面角开采,不得超挖坡底;临近最终边坡作业时,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按设计规 (略) 、 (略) ,保持台阶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加固截水沟工程,屏蔽矿区外部所有山坡径流,防止山洪冲刷开采坡面,并最大限度减少矿区总汇水量,同时减少矿区水土流失;本项目设置安全允许距离(环境防护距离)300米,300米外划定警戒线, (略) 人进入安全线范围内,直到爆破完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省粤 (略)

项目概况

  广东省 (略) (略) 望埠镇龙头山,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7分31.269秒,北纬24度19分30.991秒,为扩建项目。国民经济类别为B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11土砂石开采101。矿区总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该项目由于法人变更,多次变更项目名称,2016年12月,完成《广东省广业 (略) (略) 龙头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清环备函【2016】167号),2022年3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13Y001X)。现有项目为年开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深度自+200.5m至+40m标高,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16年核定开采规模为*t/a,2021年重新核定开采规模为*t/a,服务年限为10年。扩建项目仍为露天开采。
  扩建工程计划增加员工35人(现有员工28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两班,每班工作6小时。
扩建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南面440米桥新村。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矿区范围保持不变,施工期仅为设备的更替,淘汰原有设备,新增新设备,施工期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此矿山已运行多年,本次扩建无新增地表植被剥离,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方针,矿山在边开采时边进行植被恢复,先开采完成的部分先进行植被种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边坡实施工程护坡措施,设置导流堤、排水沟、沉淀池等,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刷侵蚀; (略) 两侧种植绿化行道树;平台植草和灌木;边坡线可以保持原貌或种植爬山虎类藤蔓植物; (略) 要预留泄水系统,坡面泄水吊沟,疏导雨季边坡径流, (略) 水土流失;坡顶要建设绿化灌溉蓄水池,专人养护,确保复绿效果。
  (二)扩建项目采用自带干式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且在钻孔、爆破前、后进行充分洒水;二次破碎粉尘、装载扬尘也采取洒水措施;运输采用篷布覆盖,车辆进出矿区先经洗车槽等措施,道路两则设置水喷洒喷头,洒水车 (略) 面。
  (三)矿区周围设置截水沟,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废水均由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不外排。
  (四)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破碎锤、自卸汽车、水泵、爆破等设备噪声约为75~110dB(A),首先使用低噪设备,然后做好减振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主要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定期维护保养,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注重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绿化;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可使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五)沉淀池沉渣主要为砂石颗粒,清理出来的沉渣用于矿区生态修复,填 (略) 低洼处。
  (六)矿区内不设柴油贮存区或储油罐,不设炸药库;采用连续装药,避免堵孔,装药过程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导爆管、雷管按规范连接,防止连线遗漏造成局部拒爆;各作业台阶施工时,注意控制药量和爆破方向,按露天矿山的要求实施爆破警戒;在矿山开采过程中 (略) 点,进行对矿山不稳定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不稳定边坡段动态监测,防治雨水下渗诱发滑坡、泥石流;矿山闭坑后,要对采石场边坡上岩体进行定期巡视监测,预防产生岩体滑坡和崩塌;按设计确定的台阶安全坡面角开采,不得超挖坡底;临近最终边坡作业时,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按设计规 (略) 、 (略) ,保持台阶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加固截水沟工程,屏蔽矿区外部所有山坡径流,防止山洪冲刷开采坡面,并最大限度减少矿区总汇水量,同时减少矿区水土流失;本项目设置安全允许距离(环境防护距离)300米,300米外划定警戒线, (略) 人进入安全线范围内,直到爆破完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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