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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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热处理件*件项目

(略) 新 (略) 569号

迈欣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常 (略)

迈欣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主要从事金属热处理加工。企 (略) 新 (略) 569号,租用新吴区江溪街道东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厂房,占地面积4740平方米。公司投资*元,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金属热处理件*件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制纯浓水一起接入梅村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的接管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等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渗碳、渗氮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点火装置+水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淬火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CO、SO2、NOx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和表3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和表1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新增的危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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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建TEF实验室及NX产线和连接器产线改造项目

(略) 新 (略) 10号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略) 科泓环境 (略)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是由博世(中国) (略) (略) ,成立于2015年,成立初 (略) 17 (略) 111-2号,公司目前生产有三个厂区,分别位于新 (略) 10号(简称“ (略) 工厂”)、新吴区星洲工 (略) 113-1-2号(简称“ (略) MVP工厂”)、新 (略) 111-2号(简称“ (略) ATS工厂”)。待 (略) 工厂的八期迁建项目中“柴油发动机和商用车燃气发动机用的尾气后处理系统及其组件(简称ATS)”建成后, (略) ATS工厂取消。 (略) 发展规划,建设单位 (略) 工厂现有氮氧传感器、连接器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氮氧传感器通过引进1条自动安装工站,实现自动化装配,提高生产效率;连接器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更换和优化PLC控制系统、执行机构),大大加快了装配台的节拍,进而实现产能扩大。本项目建成后氮氧传感器、连接器设计产能提高至:氮氧传感器*个/年,连接器*个/年。同时,公司拟在原有厂房内新建TEF实验室一座,用于未来新产品“6合1控制器”量产前的工艺研究及验证。

废气:本项目注塑、激光打标经集气罩收集,涂胶、固化经集气管收集,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插针焊接、激光打标、激光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收集,经现有的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应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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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 (略) 精密模具精密塑胶制品净化产品生产项目

(略) 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A33号地块

江苏 (略)

橙志(上海) (略)

江苏 (略) 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 (略) 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A33号地块,由刘正彬等人投资设立,公司前身为澳戴蒙(无锡) (略) ,占地面积*.5m2,利用自有厂房主要从事陶瓷产品及配件。《年产*件陶瓷产品及配件项目》于2004年6月18 (略) 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审批,并于2007年5 (略) 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验收。公司原有工程生产能力:陶瓷产品及配件*件/年。2020年3月25日澳戴蒙(无锡) (略) 经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变更为江苏 (略) 。由于 (略) 场需求,公司决定取消原陶瓷产品及配件项目,拟投资*万元,对现有A、B栋厂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5m2,建筑面积*.05m2, (略) 产品生产方案,引进高精密模具进口设备、高精密注塑机等,从事精密模具、精密塑胶制品的生产制造、以及净化消毒产品的研发试制。最终产品方案和规模为:年产精密模具1000套、精密塑胶产品2亿套、净化消毒产品*套。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为:精密模具1000套/年、精密塑胶产品2亿套/年、净化消毒产品*套/年。

(1)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废水一并接入硕放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接入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1072-2018)表1中标准后排入走马塘。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2)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注塑成型产生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包括苯*烯、*烯腈、*二烯、*苯、*苯、酚类、氯苯类)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风管引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吸风口收集(收集效率90%),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5、FQ-03、FQ-07排放;印刷、烘烤固化、网板清洗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风管引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引风机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80%)后经排气筒FQ-04排放。注塑成型、粉碎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包括苯*烯、*烯腈、*二烯、*苯、*苯、酚类、氯苯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相关标准;印刷、烘 (略) 板清洗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行业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苯、苯*烯参 (略) 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工业类的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烯腈、酚类、氯苯类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浓度限值;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2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小型”标准。(3)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收集粉尘、 (略) 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填埋;废乳化液(HW09 900-006-09)、废润滑油(HW08 900-214-08)、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清洗废液(HW17 336-064-17)、废包装桶(HW49 900-041-49)、废抹布(HW49 900-041-49)、含油废抹布(HW49 900-041-49)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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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热处理件*件项目

(略) 新 (略) 569号

迈欣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常 (略)

迈欣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主要从事金属热处理加工。企 (略) 新 (略) 569号,租用新吴区江溪街道东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现有厂房,占地面积4740平方米。公司投资*元,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金属热处理件*件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制纯浓水一起接入梅村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的接管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等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渗碳、渗氮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点火装置+水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淬火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CO、SO2、NOx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和表3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和表1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新增的危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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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建TEF实验室及NX产线和连接器产线改造项目

(略) 新 (略) 10号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略) 科泓环境 (略)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是由博世(中国) (略) (略) ,成立于2015年,成立初 (略) 17 (略) 111-2号,公司目前生产有三个厂区,分别位于新 (略) 10号(简称“ (略) 工厂”)、新吴区星洲工 (略) 113-1-2号(简称“ (略) MVP工厂”)、新 (略) 111-2号(简称“ (略) ATS工厂”)。待 (略) 工厂的八期迁建项目中“柴油发动机和商用车燃气发动机用的尾气后处理系统及其组件(简称ATS)”建成后, (略) ATS工厂取消。 (略) 发展规划,建设单位 (略) 工厂现有氮氧传感器、连接器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氮氧传感器通过引进1条自动安装工站,实现自动化装配,提高生产效率;连接器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更换和优化PLC控制系统、执行机构),大大加快了装配台的节拍,进而实现产能扩大。本项目建成后氮氧传感器、连接器设计产能提高至:氮氧传感器*个/年,连接器*个/年。同时,公司拟在原有厂房内新建TEF实验室一座,用于未来新产品“6合1控制器”量产前的工艺研究及验证。

废气:本项目注塑、激光打标经集气罩收集,涂胶、固化经集气管收集,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插针焊接、激光打标、激光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收集,经现有的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应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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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略) 精密模具精密塑胶制品净化产品生产项目

(略) 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A33号地块

江苏 (略)

橙志(上海) (略)

江苏 (略) 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 (略) 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A33号地块,由刘正彬等人投资设立,公司前身为澳戴蒙(无锡) (略) ,占地面积*.5m2,利用自有厂房主要从事陶瓷产品及配件。《年产*件陶瓷产品及配件项目》于2004年6月18 (略) 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审批,并于2007年5 (略) 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验收。公司原有工程生产能力:陶瓷产品及配件*件/年。2020年3月25日澳戴蒙(无锡) (略) 经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变更为江苏 (略) 。由于 (略) 场需求,公司决定取消原陶瓷产品及配件项目,拟投资*万元,对现有A、B栋厂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5m2,建筑面积*.05m2, (略) 产品生产方案,引进高精密模具进口设备、高精密注塑机等,从事精密模具、精密塑胶制品的生产制造、以及净化消毒产品的研发试制。最终产品方案和规模为:年产精密模具1000套、精密塑胶产品2亿套、净化消毒产品*套。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为:精密模具1000套/年、精密塑胶产品2亿套/年、净化消毒产品*套/年。

(1)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废水一并接入硕放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接入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1072-2018)表1中标准后排入走马塘。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2)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注塑成型产生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包括苯*烯、*烯腈、*二烯、*苯、*苯、酚类、氯苯类)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风管引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吸风口收集(收集效率90%),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5、FQ-03、FQ-07排放;印刷、烘烤固化、网板清洗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风管引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引风机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80%)后经排气筒FQ-04排放。注塑成型、粉碎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包括苯*烯、*烯腈、*二烯、*苯、*苯、酚类、氯苯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相关标准;印刷、烘 (略) 板清洗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行业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苯、苯*烯参 (略) 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工业类的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烯腈、酚类、氯苯类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浓度限值;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2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小型”标准。(3)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收集粉尘、 (略) 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填埋;废乳化液(HW09 900-006-09)、废润滑油(HW08 900-214-08)、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清洗废液(HW17 336-064-17)、废包装桶(HW49 900-041-49)、废抹布(HW49 900-041-49)、含油废抹布(HW49 900-041-49)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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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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