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2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2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 (略) 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洪洞县龙马乡福星采石场年开采*吨石料扩建项目 | (略) 洪洞县龙马乡华子节村 | 洪洞县龙马乡福星采石场 | 山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矿区面积为0.0527k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座500m2原矿库,1座0.4575hm2废石场,规模为年开采*吨石料,总投资614.*元,环保投资27.*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开采废气:选用设洒水喷头且自带收尘装置的凿岩机,爆破前后对爆破现场进行洒水降尘,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原矿库粉尘: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可覆盖整个库房的喷淋洒水设施; 3、废石场粉尘: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可覆盖整个库房的喷淋洒水设施; 4、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加盖篷布,减速慢行。 5、燃油废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及燃油,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初期雨水:依托原有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3、洗车废水:依托原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石:堆存于废石场; 2、沉淀池沉渣:沉渣脱水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2 | 洪 (略) 储(配)煤项目 | (略) 洪洞县赵城镇南堡村东侧约1.5km处 | 洪 (略) | 山西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544.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煤棚5432m2,办公室100m2,车间购置1套配煤设施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销售周转电煤*吨。项目总投资214.*元,其中环保投资34.*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炭装卸、堆存粉尘:生产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1台雾炮机和可覆盖整个煤棚的喷淋洒水设施; 2、给料机、配煤机粉尘:在给料机、配煤机分别设置集气罩(共2台),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统一引入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输送转载粉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的皮带走廊,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 4、车辆输送粉尘: (略) 清理,保持清洁;车辆出储煤场时清洗轮胎;全部采用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标准的汽车,限制车速和装载量,并在车顶加盖蓬布; 5、生产不用热,生活采暖采用空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沉淀池(4m3,2m×1m×2m)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洗车废水:设1座沉淀池、2座清水池,容积均为20m3,收集的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初期雨水:厂区东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00m3),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4、淋控水:在生产车间地势最低处设置1个5m3淋控水池,淋控水集中收集后用于生产车间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厂区设封闭式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洗车沉淀池煤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3 | 洪洞县 (略) 储(配)煤项目 | (略) 洪洞县堤村乡小河村西侧约15m处 | 洪洞县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49.74m2,建设内容主要为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 (略) 、磅房、供水、供电、供热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规模为年销售周转电煤*吨,总投资154.*元,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库和成品库粉尘: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各设1台雾炮机和可覆盖整个煤棚的喷淋洒水设施; 2、配煤机粉尘:在配煤机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统一进入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输送转载粉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的皮带走廊,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 4、车辆输送粉尘: (略) 清理,保持清洁;车辆出储煤场时清洗轮胎;全部采用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标准的汽车,限制车速和装载量,并在车顶加盖蓬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沉淀池(1m3,1m×1m×1m)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洗车废水:设1座沉淀池、2座清水池,容积均为20m3,收集的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初期雨水:厂区东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4、淋控水:在成品库最低处设置1个10m3淋控水池,收集原料库和成品库淋控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洗车沉淀池煤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4 | 洪 (略) 储配煤项目 | 洪洞县堤村乡师庄村西南侧550m处 | 洪 (略) | 山西同力 (略) | 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78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煤棚4550平方米,内设配煤一体化机一台、给料机两台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储存销售煤炭*吨,配煤规模为*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放、装卸扬尘:煤棚采取全封闭措施,地面全部硬化;在煤棚内设干雾抑尘装置和2台雾炮机;并采取定点装卸、控制装卸高度、加强清扫等措施; 2、给料机上料粉尘:在2台给料机上方各设1套集尘罩,统一收集后汇入1#布袋除尘器,最终由1根高15m的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配煤机投料、下料、成品落料粉尘:在配煤一体化机上方设1套集尘罩,统一收集后汇入2#布袋除尘器,最终由1根高15m的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配煤区无组织粉尘和物料转载:将物料的输送转运全部设置在密闭的输送走廊内,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和设喷淋抑尘装置,煤棚内设干雾抑尘装置和2台雾炮机,配煤区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加强清扫; 5、物料运输:对厂区 (略) 段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 (略) 和沉淀池,车辆进出厂区需清洗其轮胎、车身; 6、项目运营期煤棚冬季不供暖,办公生活区冬季供暖为电供暖,不涉及锅炉建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2m3)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2、淋控废水:经淋控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3、洗车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在厂区中西部地势最低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并在厂区周围设置导流渠,雨水可自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可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沉渣: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进行配煤后外售; 3、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危险废物:在厂区中部,煤棚北侧建设一座12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和废手套,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座、隔音,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 (略) 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洪洞县龙马乡福星采石场年开采*吨石料扩建项目 | (略) 洪洞县龙马乡华子节村 | 洪洞县龙马乡福星采石场 | 山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矿区面积为0.0527k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座500m2原矿库,1座0.4575hm2废石场,规模为年开采*吨石料,总投资614.*元,环保投资27.*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开采废气:选用设洒水喷头且自带收尘装置的凿岩机,爆破前后对爆破现场进行洒水降尘,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原矿库粉尘: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可覆盖整个库房的喷淋洒水设施; 3、废石场粉尘: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可覆盖整个库房的喷淋洒水设施; 4、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加盖篷布,减速慢行。 5、燃油废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及燃油,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初期雨水:依托原有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3、洗车废水:依托原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石:堆存于废石场; 2、沉淀池沉渣:沉渣脱水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2 | 洪 (略) 储(配)煤项目 | (略) 洪洞县赵城镇南堡村东侧约1.5km处 | 洪 (略) | 山西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544.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煤棚5432m2,办公室100m2,车间购置1套配煤设施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销售周转电煤*吨。项目总投资214.*元,其中环保投资34.*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炭装卸、堆存粉尘:生产车间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设1台雾炮机和可覆盖整个煤棚的喷淋洒水设施; 2、给料机、配煤机粉尘:在给料机、配煤机分别设置集气罩(共2台),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统一引入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输送转载粉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的皮带走廊,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 4、车辆输送粉尘: (略) 清理,保持清洁;车辆出储煤场时清洗轮胎;全部采用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标准的汽车,限制车速和装载量,并在车顶加盖蓬布; 5、生产不用热,生活采暖采用空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沉淀池(4m3,2m×1m×2m)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洗车废水:设1座沉淀池、2座清水池,容积均为20m3,收集的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初期雨水:厂区东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00m3),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4、淋控水:在生产车间地势最低处设置1个5m3淋控水池,淋控水集中收集后用于生产车间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厂区设封闭式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洗车沉淀池煤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3 | 洪洞县 (略) 储(配)煤项目 | (略) 洪洞县堤村乡小河村西侧约15m处 | 洪洞县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49.74m2,建设内容主要为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 (略) 、磅房、供水、供电、供热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规模为年销售周转电煤*吨,总投资154.*元,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库和成品库粉尘:全封闭,地面全部硬化,各设1台雾炮机和可覆盖整个煤棚的喷淋洒水设施; 2、配煤机粉尘:在配煤机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统一进入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输送转载粉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的皮带走廊,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 4、车辆输送粉尘: (略) 清理,保持清洁;车辆出储煤场时清洗轮胎;全部采用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标准的汽车,限制车速和装载量,并在车顶加盖蓬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沉淀池(1m3,1m×1m×1m)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洗车废水:设1座沉淀池、2座清水池,容积均为20m3,收集的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复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初期雨水:厂区东南侧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 4、淋控水:在成品库最低处设置1个10m3淋控水池,收集原料库和成品库淋控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洗车沉淀池煤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采用封闭式走廊运输物料;车辆减速行驶,严禁鸣笛。 |
4 | 洪 (略) 储配煤项目 | 洪洞县堤村乡师庄村西南侧550m处 | 洪 (略) | 山西同力 (略) | 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78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煤棚4550平方米,内设配煤一体化机一台、给料机两台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及与项目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储存销售煤炭*吨,配煤规模为*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物料堆放、装卸扬尘:煤棚采取全封闭措施,地面全部硬化;在煤棚内设干雾抑尘装置和2台雾炮机;并采取定点装卸、控制装卸高度、加强清扫等措施; 2、给料机上料粉尘:在2台给料机上方各设1套集尘罩,统一收集后汇入1#布袋除尘器,最终由1根高15m的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配煤机投料、下料、成品落料粉尘:在配煤一体化机上方设1套集尘罩,统一收集后汇入2#布袋除尘器,最终由1根高15m的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配煤区无组织粉尘和物料转载:将物料的输送转运全部设置在密闭的输送走廊内,并在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和设喷淋抑尘装置,煤棚内设干雾抑尘装置和2台雾炮机,配煤区内设有干雾抑尘装置,并加强清扫; 5、物料运输:对厂区 (略) 段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 (略) 和沉淀池,车辆进出厂区需清洗其轮胎、车身; 6、项目运营期煤棚冬季不供暖,办公生活区冬季供暖为电供暖,不涉及锅炉建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2m3)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2、淋控废水:经淋控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3、洗车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在厂区中西部地势最低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并在厂区周围设置导流渠,雨水可自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可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沉渣: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进行配煤后外售; 3、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危险废物:在厂区中部,煤棚北侧建设一座12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和废手套,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座、隔音,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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