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枫叶店子坪磷矿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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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枫叶店子坪磷矿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项目名称:宜昌枫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版本:第二版

编制依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市环发〔2015〕60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宜昌枫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上公示。

企业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宜昌枫 (略)

法人代表

田水涛

邮编

*

联系人

田水涛

联系电话

*

建设地点

(略) 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

项目地点经纬度

经度111.*,纬度30.*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平硐、工业场地、生活区、公用工程、 (略) 及配套环保工程

设计产能

产品名称

设计规模

实际运行

备注

商品原矿(P2O528%)

46.*吨t/a

46.*吨t/a

贫矿(P2O519.64%)

33.*吨t/a

33.*吨t/a

生产班制和职工人数

定员253人。年工作330天,三班两倒

环境风险等级

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及分级:

事件

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具体事故类型

Ⅰ级

(红色)

(略) 厂界范围,且造成较大危害,公司难以控制,需请求外部救援,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爆炸或起火,火势蔓延到厂外,产生大量浓烟,公司无力控制;

(2)污水处理系统瘫痪,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引起火灾及爆炸,造成人员死亡。

(4)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公司无力控制。

Ⅱ级

(黄色)

(略) 范围,但公司局部区域环境面临重大威胁。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引发火灾,火势较小,产生浓烟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未超出公司控制;

(2)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修复,但事故废水及时截留并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未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引起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未有人员死亡的;

(4)废矿物油大量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堵漏拦截,未超出公司控制;

(5)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能够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

Ⅲ级

(蓝色)

危害程度较小,短时间能够迅速消除的事故。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小范围起火,能够迅速扑灭;

(2)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但短时间能够及时修复,未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能及时处置;

(4)废矿物油少量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在暂存间内得到有效收集;

(4)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能够及时预警并有效控制。

项目名称:宜昌枫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版本:第二版

编制依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市环发〔2015〕60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宜昌枫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上公示。

企业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宜昌枫 (略)

法人代表

田水涛

邮编

*

联系人

田水涛

联系电话

*

建设地点

(略) 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

项目地点经纬度

经度111.*,纬度30.*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平硐、工业场地、生活区、公用工程、 (略) 及配套环保工程

设计产能

产品名称

设计规模

实际运行

备注

商品原矿(P2O528%)

46.*吨t/a

46.*吨t/a

贫矿(P2O519.64%)

33.*吨t/a

33.*吨t/a

生产班制和职工人数

定员253人。年工作330天,三班两倒

环境风险等级

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及分级:

事件

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情形

具体事故类型

Ⅰ级

(红色)

(略) 厂界范围,且造成较大危害,公司难以控制,需请求外部救援,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爆炸或起火,火势蔓延到厂外,产生大量浓烟,公司无力控制;

(2)污水处理系统瘫痪,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引起火灾及爆炸,造成人员死亡。

(4)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公司无力控制。

Ⅱ级

(黄色)

(略) 范围,但公司局部区域环境面临重大威胁。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引发火灾,火势较小,产生浓烟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未超出公司控制;

(2)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修复,但事故废水及时截留并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未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引起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未有人员死亡的;

(4)废矿物油大量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堵漏拦截,未超出公司控制;

(5)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能够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

Ⅲ级

(蓝色)

危害程度较小,短时间能够迅速消除的事故。

(1)柴油或废矿物油遇明火小范围起火,能够迅速扑灭;

(2)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但短时间能够及时修复,未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3)*炔瓶、氧气瓶发生泄漏能及时处置;

(4)废矿物油少量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在暂存间内得到有效收集;

(4)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引发次生环境风险,能够及时预警并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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