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
设单位委托浙 (略) 承担“ (略)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略) 森林 (略) 站(http://**)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部产业集聚区北片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拟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炉(2用1备)+2×25MW 背压机组及其辅助生产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农居点1 | ||||||
农居点2 | ||||||
农居点3 | ||||||
东片 | ||||||
小五泊 | ||||||
五佰屿 | ||||||
大岙里 | ||||||
海胜 | ||||||
南屿 | ||||||
上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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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运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1)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2)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3)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对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进行了预测;通过AERMOD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粉尘“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入浙江 (略) 废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水对现状周围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须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时严防事故性排放,企业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加强污水收集、运输及处理过程的运行管理,防止事故排放。此外,企业需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厂区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入浙江 (略) 废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纳管;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 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纳入浙江 (略) 废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 ||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高效除雾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烟囱高度为80m。 | |||
⑴通过加强操作管理,尽量降低装卸高度,采用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燃煤装卸粉尘排放量。 ⑵在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安装除尘器。 ⑶通 (略) 路面清洁,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 (略) 扬尘 | |||
在装卸过程中氨水贮罐与氨水槽车通过氨卸料臂将液氨卸入贮存罐,完成后氨卸料臂管道内残余的氨在废水池内被水吸收,有少量氨气排放 | |||
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略) 本次扩建的《 (略) 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 (略) 总体规划、“三线一单”、《 (略) 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5)》、《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原则;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规划环评及相关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不含节假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镇东片农场赤塔新村
联系人:应工 联系电话: 0576-*
E-mail:imty.*@*mail.com 邮编:*
(2)环评机构:浙 (略) 联系地址: (略) 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571-*
E-mail:*@*q.com 邮编:*
(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4)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 (略) 站公开(http://**)。
发布单位(盖章): (略)
2022年1月18日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示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参公示内容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