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能利(东莞)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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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能利(东莞)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兴能利(东莞)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宝陂村富民工业二园18号
建设单位兴能利(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兴能利(东莞)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9月3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27FR68C,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五金制品、金属制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五金机械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委托江苏绿源 (略) 编制了《兴能利(东莞)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环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8676号。并于2019年6月26日通过《关于兴能利(东莞) (略)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9〕*号。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在全国排 (略) 上填报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27FR68G001X。项目扩建前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2.19m2,建筑面积9000m2,主要从事电刷架、端子、转子(锭子)、杯士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刷架1亿只、端子1亿只、转子(锭子)*个、杯士罩1亿只。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原来生产的转子(锭子)进行深度加工, (略) 场竞争力,故建设单位于 (略) 大朗镇宝陂村富民工业二园18号(与原环评报批地址为同一建设地址)申请扩建,扩建内容为增加对原有的转子(锭子)进行超声波清洗、喷粉工序。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2.19m2,建筑面积9000m2,主要从事电刷架、端子、转子(锭子)、杯士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刷架1亿只、端子1亿只、转子(锭子)*个、杯士罩1亿只。本次扩建完成后,项目经营场所、法人代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品产量等均保持不变,仅新增原有的转子(锭子)进行超声波清洗、喷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将喷粉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DA002高空排放;将固化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VOCs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高空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88%(67.606t/a)的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和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回于超声波清洗清洗工序,11.97%(9.194t/a)浓水作为零散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0.03%(0.025t/a)超声波清洗废水因污泥携带损耗;噪声经隔声、基础减振等;废环氧树脂粉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碎屑经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清洗剂桶、污泥、废活性炭(废水)、废RO膜、废氢氧化钠包装袋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0-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兴能利(东莞)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宝陂村富民工业二园18号
建设单位兴能利(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兴能利(东莞)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9月3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27FR68C,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五金制品、金属制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五金机械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委托江苏绿源 (略) 编制了《兴能利(东莞)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环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8676号。并于2019年6月26日通过《关于兴能利(东莞) (略)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9〕*号。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在全国排 (略) 上填报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27FR68G001X。项目扩建前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2.19m2,建筑面积9000m2,主要从事电刷架、端子、转子(锭子)、杯士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刷架1亿只、端子1亿只、转子(锭子)*个、杯士罩1亿只。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原来生产的转子(锭子)进行深度加工, (略) 场竞争力,故建设单位于 (略) 大朗镇宝陂村富民工业二园18号(与原环评报批地址为同一建设地址)申请扩建,扩建内容为增加对原有的转子(锭子)进行超声波清洗、喷粉工序。项目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2.19m2,建筑面积9000m2,主要从事电刷架、端子、转子(锭子)、杯士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刷架1亿只、端子1亿只、转子(锭子)*个、杯士罩1亿只。本次扩建完成后,项目经营场所、法人代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产品产量等均保持不变,仅新增原有的转子(锭子)进行超声波清洗、喷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将喷粉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DA002高空排放;将固化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VOCs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高空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88%(67.606t/a)的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和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回于超声波清洗清洗工序,11.97%(9.194t/a)浓水作为零散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0.03%(0.025t/a)超声波清洗废水因污泥携带损耗;噪声经隔声、基础减振等;废环氧树脂粉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碎屑经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清洗剂桶、污泥、废活性炭(废水)、废RO膜、废氢氧化钠包装袋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0-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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