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丽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丽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 (略) 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3、建设单位: (略) (略) 。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简称“本项目”)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80平方米,租用已建成的厂房生产建设,主要建筑物为2栋3层高的工业厂房,为A栋和B栋,项目内部不设食堂,员工数为50人,主要从事威化饼干制造,年产800吨,主要设备包括:维诺燃气烤炉2台、送饼机2台、打浆机2台、打糖机1台、涂层机2台、切片机2台、精磨缸4台、保温缸5台、松川包装机5台、凯祥包装机1台、冷柜2台、储油缸1个等。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化龙净水厂纳污范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 (略) 收集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合并一起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化龙净水厂,最终汇入珠江黄埔航道后航道。项目设置污(废)水排放口1个。
3、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面粉粉尘、烘烤油烟和异味、天然气燃烧废气。
(1)本项目生产车间为无尘通风车间,车间内配套通风系统,在配料过程中,边加入面粉边放入水的同时搅拌均匀,操作期间保持缓慢倒入,面粉不易结成粉块状,加水能抑制面粉扬起,可大大降低粉尘的产生,而且面粉粉尘比重较大,短时间内能沉降在配料间内,经配料间隔墙阻隔后,粉尘对厂界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本项目设有2台天然气烤炉, (略) 政天然气管道供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天面直接排放,烟尘、SO2、NOx等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定量的烘烤油烟废气和异味,烘烤油烟和异味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油烟浓度≤2.0mg/m3),异味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等噪声处理措施。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包装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废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处理;包装废物则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单位回收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经检测,有组织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油烟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表2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93)表 2 标准值。无组织废气中的、粉尘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93)表 1 标准值,因此本项目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水
经检测,本项目废水处理后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噪声
经检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点位N2、N3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点位N1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区域标准限值;点位N4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公示要求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邮编:*
联系方式:黄维权(*)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略) (略) 威化饼制造项目验收报告2022.9.18(盖章公示稿).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 (略) 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3、建设单位: (略) (略) 。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简称“本项目”)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80平方米,租用已建成的厂房生产建设,主要建筑物为2栋3层高的工业厂房,为A栋和B栋,项目内部不设食堂,员工数为50人,主要从事威化饼干制造,年产800吨,主要设备包括:维诺燃气烤炉2台、送饼机2台、打浆机2台、打糖机1台、涂层机2台、切片机2台、精磨缸4台、保温缸5台、松川包装机5台、凯祥包装机1台、冷柜2台、储油缸1个等。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化龙净水厂纳污范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 (略) 收集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合并一起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化龙净水厂,最终汇入珠江黄埔航道后航道。项目设置污(废)水排放口1个。
3、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面粉粉尘、烘烤油烟和异味、天然气燃烧废气。
(1)本项目生产车间为无尘通风车间,车间内配套通风系统,在配料过程中,边加入面粉边放入水的同时搅拌均匀,操作期间保持缓慢倒入,面粉不易结成粉块状,加水能抑制面粉扬起,可大大降低粉尘的产生,而且面粉粉尘比重较大,短时间内能沉降在配料间内,经配料间隔墙阻隔后,粉尘对厂界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本项目设有2台天然气烤炉, (略) 政天然气管道供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天面直接排放,烟尘、SO2、NOx等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定量的烘烤油烟废气和异味,烘烤油烟和异味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油烟浓度≤2.0mg/m3),异味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等噪声处理措施。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包装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废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处理;包装废物则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单位回收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经检测,有组织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油烟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表2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93)表 2 标准值。无组织废气中的、粉尘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93)表 1 标准值,因此本项目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水
经检测,本项目废水处理后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噪声
经检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点位N2、N3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点位N1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区域标准限值;点位N4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公示要求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略) (略) 年产800吨威化饼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2号和52号-1二层、三层
邮编:*
联系方式:黄维权(*)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略) (略) 威化饼制造项目验收报告2022.9.18(盖章公示稿).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