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雅唯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耗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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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雅唯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耗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雅 (略) 医疗耗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10月 12日-2022年 10月 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雅 (略) 医疗耗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

建设单位

湖南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雅 (略) 拟投资*元租赁湖南致昌 (略)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东侧空置厂房(共五层)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589m2,每层约1117.8m2,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注塑车间、采样器植绒车间、病毒采样管加液车间及品检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项目不包含食宿;项目生产产品为医疗耗材,包括一次性使用止血带、一次性使用采样器、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管、一次性细胞储存管、一次性使用吸嘴、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一次性使用塑料滴管、一次性使用血凝杯、一次性使用离心管、一次性使用冷冻管、一次性使用培养皿,所生产的医疗耗材均无需消毒,因此项目不涉及消毒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租赁湖南致昌 (略)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的空置厂房(共五层)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建设,企业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仅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的安装,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将注塑废气及上胶、烘干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均为集气罩+多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6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在破碎过程及一次性使用采样器植绒过程中产生的绒尘均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污染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及化粪池预处理 (略) 两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生产作业基本于白天,夜间不生产,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说明本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磨具、废绒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保存液保存至原料桶内(做好标记),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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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湖南雅 (略) 医疗耗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10月 12日-2022年 10月 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雅 (略) 医疗耗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

建设单位

湖南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雅 (略) 拟投资*元租赁湖南致昌 (略)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东侧空置厂房(共五层)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589m2,每层约1117.8m2,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注塑车间、采样器植绒车间、病毒采样管加液车间及品检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项目不包含食宿;项目生产产品为医疗耗材,包括一次性使用止血带、一次性使用采样器、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管、一次性细胞储存管、一次性使用吸嘴、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一次性使用塑料滴管、一次性使用血凝杯、一次性使用离心管、一次性使用冷冻管、一次性使用培养皿,所生产的医疗耗材均无需消毒,因此项目不涉及消毒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租赁湖南致昌 (略) (略) 古港镇两型产业 (略) 8号的空置厂房(共五层)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建设,企业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仅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的安装,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将注塑废气及上胶、烘干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均为集气罩+多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6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在破碎过程及一次性使用采样器植绒过程中产生的绒尘均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污染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及化粪池预处理 (略) 两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生产作业基本于白天,夜间不生产,生产车间主要噪声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说明本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磨具、废绒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保存液保存至原料桶内(做好标记),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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