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湖南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小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扩建项目 (略)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小区,新增租赁建筑面积3000m2。本次扩建项目进行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建设,建设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计划年产*平方米印刷纸箱,另生产二层瓦楞纸板及纸品分切供项目现有工程使用。建设内容:在新增租赁厂区内设置生产厂房、门卫室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其中生产厂房内包括原纸仓库、原纸分切区,二层瓦纸仓库、二层纸板生产线、纸板放置区、粘钉车间、印刷车间、纸箱仓库、成品仓库杂物间、危废暂存间等。本扩建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制胶、二层瓦纸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制胶生产;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专用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排入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本扩建项目蒸汽发生器使用清洁能源,烟气经专用烟囱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印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分切机、钉箱机、印刷机等设备。在设备选型上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远离厂界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纸边角料集 (略) 回收重新利用;废油墨桶及废印刷树脂版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废渣、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本项目厂区各项固体废物皆可得到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19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小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扩建项目 (略) 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小区,新增租赁建筑面积3000m2。本次扩建项目进行扩建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建设建设,建设瓦楞纸及印刷纸箱生产线,计划年产*平方米印刷纸箱,另生产二层瓦楞纸板及纸品分切供项目现有工程使用。建设内容:在新增租赁厂区内设置生产厂房、门卫室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其中生产厂房内包括原纸仓库、原纸分切区,二层瓦纸仓库、二层纸板生产线、纸板放置区、粘钉车间、印刷车间、纸箱仓库、成品仓库杂物间、危废暂存间等。本扩建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制胶、二层瓦纸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制胶生产;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专用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排入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本扩建项目蒸汽发生器使用清洁能源,烟气经专用烟囱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印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分切机、钉箱机、印刷机等设备。在设备选型上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远离厂界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纸边角料集 (略) 回收重新利用;废油墨桶及废印刷树脂版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废渣、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本项目厂区各项固体废物皆可得到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19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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