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阳城贵都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阳城贵都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阳城贵都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彭浦镇阳城贵都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实施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同意该区域综合整治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280弄1-4号、5-7号、8-9号、10-12号、13-14号、15-16号、17-18号、19-20号、21-23号、24-25号、26-27号、28-30号、31-32号、34号、35-38号、39-41号、42-44号、45-47号、48-50号、51-53号、54-56号、57-59号、60-63号,建筑面积*.78平方米,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项的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雨污水分流改造;2、 (略) 面翻新;3、绿化补种;4、房屋局部修缮等。
三、该工程总投资概算为985.*元,其中建安费为816.*元,由财政出资,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疫情防控、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严格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内容涉及雨污混接改造应满足《 (略) 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技术导则》(沪水务[2018]5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静水务[2022]5号),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并及时移交接管。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阳城贵都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彭浦镇阳城贵都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实施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同意该区域综合整治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280弄1-4号、5-7号、8-9号、10-12号、13-14号、15-16号、17-18号、19-20号、21-23号、24-25号、26-27号、28-30号、31-32号、34号、35-38号、39-41号、42-44号、45-47号、48-50号、51-53号、54-56号、57-59号、60-63号,建筑面积*.78平方米,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项的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雨污水分流改造;2、 (略) 面翻新;3、绿化补种;4、房屋局部修缮等。
三、该工程总投资概算为985.*元,其中建安费为816.*元,由财政出资,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疫情防控、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严格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内容涉及雨污混接改造应满足《 (略) 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技术导则》(沪水务[2018]5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静水务[2022]5号),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并及时移交接管。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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