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完成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码头再清查再整治”(专项4)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全面完成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码头再清查再整治”(专项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湖北省长江干流长度 1061 公里,是长江经济带岸线最长的省份,岸线资源丰富,却一直未能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虽清理取缔了一批非法砂石码头,但非法侵占岸线清理整治力度仍然不足。放松非法码头排查整治要求。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印发《关于治理长江非法码头的工作意见》,要求全面摸清无证、手续不全的“黑码头”;《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则将工作范围缩减为“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或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在执行中又将治理范围收窄为“以非法砂石码头为主”,而放松对其他类型非法码头的排查整治。
整改目标:对无证、手续不全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内码头进行分类处置,并加快推进码头规范提升工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治理成果,工作重心转到防反弹和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每周不少于2轮的频率对辖区长江岸线实施巡查,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2.完成砂石集并中心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永久砂石集并中心建设。
3.完成非法码头生态修复。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7个取缔码头的生态修复工作。
4.加大防控力度。推广应用“ (略) +视频监控”等新型技术,采用无人机、遥感遥测等科技手段, 确保非法码头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整改效果:
1.我县于2017年7月完成对长江干线7座非法码头取缔工作,新建亲水广场、沿江游步道、儿童公园,进行了全面的库岸治理工作,完成了生态修复。
2.2004年至2012年《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实施前建成投产的港口设施,符合港口规划且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的码头有4个,无源洞作业区36#、37#、17#散货码头和神农溪旅游码头于2022年对港口设施进行了拆除,待完成码头审批手续后,以新建程序重新设计建设。
3.长江干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内无码头。
4.无岸线审批手续,且符合港口总体规划,不与水源地保护区等相冲突的公务码头有7个,已上报州交通局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5.巴东港宝塔河港区泓宇物流综合码头于2022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3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完成退出。
6.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辖区长江岸线日常巡查力度。
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受理电话:0718—*。
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2日
反馈问题:湖北省长江干流长度 1061 公里,是长江经济带岸线最长的省份,岸线资源丰富,却一直未能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虽清理取缔了一批非法砂石码头,但非法侵占岸线清理整治力度仍然不足。放松非法码头排查整治要求。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印发《关于治理长江非法码头的工作意见》,要求全面摸清无证、手续不全的“黑码头”;《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则将工作范围缩减为“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或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在执行中又将治理范围收窄为“以非法砂石码头为主”,而放松对其他类型非法码头的排查整治。
整改目标:对无证、手续不全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内码头进行分类处置,并加快推进码头规范提升工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治理成果,工作重心转到防反弹和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每周不少于2轮的频率对辖区长江岸线实施巡查,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2.完成砂石集并中心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永久砂石集并中心建设。
3.完成非法码头生态修复。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7个取缔码头的生态修复工作。
4.加大防控力度。推广应用“ (略) +视频监控”等新型技术,采用无人机、遥感遥测等科技手段, 确保非法码头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整改效果:
1.我县于2017年7月完成对长江干线7座非法码头取缔工作,新建亲水广场、沿江游步道、儿童公园,进行了全面的库岸治理工作,完成了生态修复。
2.2004年至2012年《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实施前建成投产的港口设施,符合港口规划且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的码头有4个,无源洞作业区36#、37#、17#散货码头和神农溪旅游码头于2022年对港口设施进行了拆除,待完成码头审批手续后,以新建程序重新设计建设。
3.长江干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内无码头。
4.无岸线审批手续,且符合港口总体规划,不与水源地保护区等相冲突的公务码头有7个,已上报州交通局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5.巴东港宝塔河港区泓宇物流综合码头于2022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3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完成退出。
6.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辖区长江岸线日常巡查力度。
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受理电话:0718—*。
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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