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2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中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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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12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中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办〔2021〕65号)文件精神,《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

(略) *栾镇上官村北侧

河南 (略)

(1)废气

消毒中心环氧*烷在灭菌、解析密闭空间内残气通过管道负压抽风收集,危废间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至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涂胶机整体二次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熟化室自身密闭,设置抽风口收集,热合工艺将热合机设置单独密闭房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印刷设备整体二次密闭集气收集;各环节废气汇入主管道后经过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P3排放。

注塑工艺将每个注塑机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软帘,形成半密闭负压集气,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3#+15m排气筒P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80m3/a,无生产废水排放。经过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抽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值(60dB(A))。

(4)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3t/a,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10t/a,废包装0.1t/a,收集后统一外售,废UV灯管12支(不含汞),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危废:废活性炭产生量1.43 t/a,废机油0.05t/a,废油桶2个/a,废胶桶40个/a,废水性油墨桶40个/a,废喷淋水3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为废活性炭,年产生量1.05t/a,设备检修使用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0.05t/a,以及盛装机油的废油桶2个/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

(略) 蒲东工业园区10号

河南 (略)

①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10kg/h,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80mg/m3,去除效率70%)。

②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肥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③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吸收环氧*烷废污、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④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缝纫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设置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

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

(略) (略) 与华豫大道交叉口西侧

河南 (略)

1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焊接颗粒物,在切割刀头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在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车间一废气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车间二和车间三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刷漆烘干、浸漆烘干、清洗罐、危废间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废气在密闭房内负压抽风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通用设备制造业)要求。

排放二*苯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排放标准要求。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下料工段、焊接工艺、涂装工段。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88t/a,经厂区内2 m3化粪池收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定期清理送至垃圾中转站。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焊渣焊瘤、袋除尘灰、废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豁免危废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doc
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doc
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doc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办〔2021〕65号)文件精神,《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

(略) *栾镇上官村北侧

河南 (略)

(1)废气

消毒中心环氧*烷在灭菌、解析密闭空间内残气通过管道负压抽风收集,危废间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至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涂胶机整体二次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熟化室自身密闭,设置抽风口收集,热合工艺将热合机设置单独密闭房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印刷设备整体二次密闭集气收集;各环节废气汇入主管道后经过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2#+15m排气筒P3排放。

注塑工艺将每个注塑机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软帘,形成半密闭负压集气,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3#+15m排气筒P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480m3/a,无生产废水排放。经过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理,抽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值(60dB(A))。

(4)固废

生活垃圾:产生量3t/a,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10t/a,废包装0.1t/a,收集后统一外售,废UV灯管12支(不含汞),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危废:废活性炭产生量1.43 t/a,废机油0.05t/a,废油桶2个/a,废胶桶40个/a,废水性油墨桶40个/a,废喷淋水3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为废活性炭,年产生量1.05t/a,设备检修使用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0.05t/a,以及盛装机油的废油桶2个/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

(略) 蒲东工业园区10号

河南 (略)

①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10kg/h,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80mg/m3,去除效率70%)。

②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肥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③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吸收环氧*烷废污、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④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缝纫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设置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

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

(略) (略) 与华豫大道交叉口西侧

河南 (略)

1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焊接颗粒物,在切割刀头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在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车间一废气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车间二和车间三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并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刷漆烘干、浸漆烘干、清洗罐、危废间挥发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废气在密闭房内负压抽风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通用设备制造业)要求。

排放二*苯满足《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排放标准要求。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下料工段、焊接工艺、涂装工段。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88t/a,经厂区内2 m3化粪池收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定期清理送至垃圾中转站。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焊渣焊瘤、袋除尘灰、废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豁免危废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河南省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doc
河南省 (略) 年产十五万件Ⅱ、Ⅲ类医疗器械项目.doc
河南 (略) 年产*件(套)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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