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盐城市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
关于2022年盐城市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
关于20 (略) 第11批(首次、增项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规定,现将20 (略) 第11批经审查的1家企业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不同意的,为不予许可事项。此类企业可依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5-*。
附件:2022年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1家)
注:我局原则上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正一副)邮寄至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主管部门收到后立即通知企业领取;特殊情况,企业也可以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 (略) 行政审批局A03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2022年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
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所在地区) | 审查结果 |
1 | (略) (略) ( (略) 亭湖区) | 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关于20 (略) 第11批(首次、增项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规定,现将20 (略) 第11批经审查的1家企业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不同意的,为不予许可事项。此类企业可依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5-*。
附件:2022年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1家)
注:我局原则上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正一副)邮寄至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主管部门收到后立即通知企业领取;特殊情况,企业也可以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 (略) 行政审批局A03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2022年第11批(首次、增项等)建筑业企业
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所在地区) | 审查结果 |
1 | (略) (略) ( (略) 亭湖区) | 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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