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津荣天宇 (略) 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 (略) 与风光大道交口 |
建设单位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 (略) 与风光大道交口。现该公司拟投资*元,在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生产厂房内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自动喷涂机、清洗机、搅拌机、螺旋振动研磨机、环形输送线及烘道等设备用于现有厂房内的已建产品生产线,增加烘干、振磨和清洗涂覆工序;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钢冲压件和铝冲压件分别为*件和411.*件,待加工的钢冲压件和铝冲压件均来源于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清洗、涂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喷头泡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工程电泳(含实验室)废气一同经新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1根18m高排气筒(P5)排放,冲压后烘干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新建16m高排气筒(P8)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TRVOC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厂界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控制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监控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电锯、电钻、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催化剂、废石子、不合格品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催化剂由厂家定期回收,不合格品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石子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混合废液、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清洗液、废助焊浆液包装桶、废稀释剂包装桶、废滤芯、废滤袋、废活性炭、酒精废液、搅拌罐清洗废水、石子冲洗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0月11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津荣天宇 (略) 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 (略) 与风光大道交口 |
建设单位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津荣天宇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 (略) 与风光大道交口。现该公司拟投资*元,在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生产厂房内新增振磨及清洗涂覆工序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自动喷涂机、清洗机、搅拌机、螺旋振动研磨机、环形输送线及烘道等设备用于现有厂房内的已建产品生产线,增加烘干、振磨和清洗涂覆工序;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钢冲压件和铝冲压件分别为*件和411.*件,待加工的钢冲压件和铝冲压件均来源于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及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清洗、涂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喷头泡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工程电泳(含实验室)废气一同经新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1根18m高排气筒(P5)排放,冲压后烘干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新建16m高排气筒(P8)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TRVOC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厂界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控制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监控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电锯、电钻、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催化剂、废石子、不合格品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催化剂由厂家定期回收,不合格品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石子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混合废液、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清洗液、废助焊浆液包装桶、废稀释剂包装桶、废滤芯、废滤袋、废活性炭、酒精废液、搅拌罐清洗废水、石子冲洗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0月1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