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全晟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秸秆锅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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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全晟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秸秆锅炉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3日我 (略) (略) 新建秸秆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新建秸秆锅炉项目

(略) 龙潭 (略) 供热锅炉房内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在现有燃煤锅炉厂区内东侧的空地新建一栋锅炉房,面积360m2,新建1台30t/h的秸秆直燃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供热管线、烟囱、储料库及灰渣库均依托现有,现有2台(一备一用)35t/h的燃煤锅炉作为备用,秸秆直燃锅炉不能满足供热要求时,仍使用燃煤锅炉作为供热设施,供热面积及供热范围不变。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为秸秆直燃锅炉,采用秸秆打捆燃料,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产生量276.63t/a、二氧化硫产生量3.96t/a,氮氧化物产生量7.49t/a,污染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管陶瓷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8%),由现有1座80m烟囱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55t/a、二氧化硫排放量3.96t/a,氮氧化物排放量7.49t/a,废气监测采用在线监测设备,锅炉除渣采用湿式除渣,不产生粉尘。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料上料、装卸、清理除尘器中除尘灰产生的颗粒物,锅炉房内洒水降尘、加强通风;燃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原料库半封闭(设顶棚,四周设6米高围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9t/a。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锅炉排污水用于湿式除渣、锅炉房抑尘及厂区内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和燃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封闭锅炉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物质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旧布袋及废树脂。灰渣产生量867.97t/a、除尘灰产生量276.08t/a,废旧布袋产生量0.06t/a,废树脂产生量5.7t/a,灰渣和除尘灰均采用湿式除渣工艺,内衬塑料薄膜编织袋封闭包装,日产日清,由灰渣协议承运方清运,将灰渣作为有机肥的辅助原料使用;废旧布袋及废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3日我 (略) (略) 新建秸秆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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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新建秸秆锅炉项目

(略) 龙潭 (略) 供热锅炉房内

(略)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在现有燃煤锅炉厂区内东侧的空地新建一栋锅炉房,面积360m2,新建1台30t/h的秸秆直燃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供热管线、烟囱、储料库及灰渣库均依托现有,现有2台(一备一用)35t/h的燃煤锅炉作为备用,秸秆直燃锅炉不能满足供热要求时,仍使用燃煤锅炉作为供热设施,供热面积及供热范围不变。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为秸秆直燃锅炉,采用秸秆打捆燃料,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产生量276.63t/a、二氧化硫产生量3.96t/a,氮氧化物产生量7.49t/a,污染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管陶瓷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8%),由现有1座80m烟囱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55t/a、二氧化硫排放量3.96t/a,氮氧化物排放量7.49t/a,废气监测采用在线监测设备,锅炉除渣采用湿式除渣,不产生粉尘。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料上料、装卸、清理除尘器中除尘灰产生的颗粒物,锅炉房内洒水降尘、加强通风;燃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原料库半封闭(设顶棚,四周设6米高围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9t/a。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锅炉排污水用于湿式除渣、锅炉房抑尘及厂区内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水泵和燃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封闭锅炉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物质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旧布袋及废树脂。灰渣产生量867.97t/a、除尘灰产生量276.08t/a,废旧布袋产生量0.06t/a,废树脂产生量5.7t/a,灰渣和除尘灰均采用湿式除渣工艺,内衬塑料薄膜编织袋封闭包装,日产日清,由灰渣协议承运方清运,将灰渣作为有机肥的辅助原料使用;废旧布袋及废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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