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3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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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13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加油站改建工程”和“昆宏年产*吨铸件加工制造项目”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真:0833-*

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加油站改建工程

(略) 沙湾区太平镇费槽村五组(东经103°36"0.971",北纬29°27"23.292")

(略)

四川世 (略)

本项目拆除现有站房(一层),建设加油棚、站房(二层)等建构筑物,购置加油机、储油罐、配电柜等设施,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加油棚建筑面积为195.5m2,站房建筑面积为199.88m2(地上2层)。加油棚内设置4台双枪双油品潜泵加油机并安装油气回收系统,设置4个30m3FF储油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其中92#、95#汽油储罐各1个,柴油储罐2个,总储存容积为120m3,折算为汽油储油能力为90m3。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2021),本项目与现有的LNG加气站组成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采取密闭卸油、自封式加油枪加油,配套建设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系统,可满足《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5-2021)相关要求。此外,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 (略) (略) ,经太平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渠。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埋地油罐、埋地输油管线、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加油罩棚地面、汽、柴油卸车点、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 (略) 、站房为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开展定性监测和定量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警示牌、禁鸣、限制车速和强化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隔油池定期清掏,隔油池污泥及废油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棉纱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渣及油罐清洗废液 (略) 清洗后带走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2

昆宏年产*吨铸件加工制造项目

(略) 沙湾区嘉 (略) 7号(103度35分24.996秒,29度28分54.428秒)

(略) 沙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业主方自购 (略) 沙湾区嘉 (略) 7号(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内)52亩工业用地地块,项目建设黑色金属铸造加工生产线、有色金属铸造加工生产线、光伏产业硅料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建电机铸铁件加工、铜和铝制品加工、光伏硅料加工生产线7条(除硅冷却容器、硅产品破碎机外,每条生产线设备均可交叉使用),建成后达到生产电机铸铁件(*t/a)、硅(6000t/a)、铝件(1200t/a)、铜件(50t/a)共计*吨/年的生产能力。

废气:

熔化烟尘:设备自带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P1)排放。

砂处理(混砂、落砂)、浇注、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破碎粉尘:集气罩(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其中仅破碎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排放。

注:抛丸粉尘为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不与其他粉尘共用布袋除尘装置。

浸漆有机废气、喷塑烘干有机废气:在密闭浸漆房内进行(在密闭烘箱内进行),设置微负压,在逸散浸漆有机废气的点位侧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在烘箱顶部设出口管线统一负压抽风收集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

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P4)。

废水: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3m3)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210m3)进行处置, (略) 进入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排放。

混砂用水进入型砂中自然蒸发。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水量。

噪声:优选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保养维护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油类、废油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炉渣、废砂、清扫的沉降粉尘、其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抛丸配备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品、机加工金属屑回炉重熔再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加工单位处理。废漆桶、废漆垫、废抹布和手套(含水性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900-252-12中不包含水性漆,因此豁免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废漆桶外售回收单位,废漆垫、废抹布和手套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加油站改建工程”和“昆宏年产*吨铸件加工制造项目”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真:0833-*

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加油站改建工程

(略) 沙湾区太平镇费槽村五组(东经103°36"0.971",北纬29°27"23.292")

(略)

四川世 (略)

本项目拆除现有站房(一层),建设加油棚、站房(二层)等建构筑物,购置加油机、储油罐、配电柜等设施,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加油棚建筑面积为195.5m2,站房建筑面积为199.88m2(地上2层)。加油棚内设置4台双枪双油品潜泵加油机并安装油气回收系统,设置4个30m3FF储油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其中92#、95#汽油储罐各1个,柴油储罐2个,总储存容积为120m3,折算为汽油储油能力为90m3。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2021),本项目与现有的LNG加气站组成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采取密闭卸油、自封式加油枪加油,配套建设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处理系统,可满足《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5-2021)相关要求。此外,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 (略) (略) ,经太平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渠。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埋地油罐、埋地输油管线、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加油罩棚地面、汽、柴油卸车点、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 (略) 、站房为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开展定性监测和定量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置警示牌、禁鸣、限制车速和强化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隔油池定期清掏,隔油池污泥及废油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棉纱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渣及油罐清洗废液 (略) 清洗后带走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2

昆宏年产*吨铸件加工制造项目

(略) 沙湾区嘉 (略) 7号(103度35分24.996秒,29度28分54.428秒)

(略) 沙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业主方自购 (略) 沙湾区嘉 (略) 7号(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内)52亩工业用地地块,项目建设黑色金属铸造加工生产线、有色金属铸造加工生产线、光伏产业硅料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建电机铸铁件加工、铜和铝制品加工、光伏硅料加工生产线7条(除硅冷却容器、硅产品破碎机外,每条生产线设备均可交叉使用),建成后达到生产电机铸铁件(*t/a)、硅(6000t/a)、铝件(1200t/a)、铜件(50t/a)共计*吨/年的生产能力。

废气:

熔化烟尘:设备自带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P1)排放。

砂处理(混砂、落砂)、浇注、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破碎粉尘:集气罩(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其中仅破碎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P2)排放。

注:抛丸粉尘为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不与其他粉尘共用布袋除尘装置。

浸漆有机废气、喷塑烘干有机废气:在密闭浸漆房内进行(在密闭烘箱内进行),设置微负压,在逸散浸漆有机废气的点位侧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在烘箱顶部设出口管线统一负压抽风收集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

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P4)。

废水: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3m3)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210m3)进行处置, (略) 进入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排放。

混砂用水进入型砂中自然蒸发。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损耗水量。

噪声:优选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保养维护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油类、废油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炉渣、废砂、清扫的沉降粉尘、其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抛丸配备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品、机加工金属屑回炉重熔再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加工单位处理。废漆桶、废漆垫、废抹布和手套(含水性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900-252-12中不包含水性漆,因此豁免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废漆桶外售回收单位,废漆垫、废抹布和手套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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