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2022-1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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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2022-10-13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 (略) 1199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

(略) 莲池区焦庄乡连一村村南

(略) 区春刚塑料制品厂

保定三益 (略)

项目总投资500.*元,位于 (略) 莲池区焦庄乡连一村村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度31分35.274秒、北纬:38度47分18.898秒。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3000m2,建设一座生产车间2000㎡,主要包括制造车间、包装车间、成型车间、成品库房,一座办公区1000㎡。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场址土地平整及施工弃土堆存、建材及土石方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以上扬尘将伴随整个施工过程,是施工扬尘重点防治对象。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满足要求的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相关信息,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场 (略) 、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施工工地内堆放、装卸、搬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 (略) 、高压电线、居民区的渣土和料堆应采用封闭围挡、喷洒抑尘剂等方式抑尘, (略) 布苫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应装尽装, (略) ,发生故障及时维修。

施工现场还应满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撤漏、裸露场地100%覆盖。

(2)施工机械废气及车辆废气

(略) 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当核验环保登记号码标识、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并做好进出施工现场信息登记。严禁未经生态环境部门信息编码登 (略) 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该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有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大气办[2019]12号)相关规定:

①在 (略) 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上)前向所在地住房与建设、综合执法、农业行政、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 (略) 移动机械的名称、类别、数量、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和资料;

②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 (略) ;

③对于高 (略) 移动机械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该类机械以柴油为燃料,均会产生一定量废气,排放少量CO、NOx、SO2等污染物,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认为其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水泥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可设置沉淀池专门收集此废水,废水在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的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废水排放量较小,施工期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废水较少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3、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采取入棚操作。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④建设与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居民的理解。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施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废砖、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总之,施工期各要素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可恢复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生产时加热温度为160-180℃,而聚*烯的分解温度为300℃,因此本项目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企业拟在挤出成型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情况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排放浓度≤60mg/m3,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袋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其中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它均为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 (略) 1199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物降解吸管生产项目

(略) 莲池区焦庄乡连一村村南

(略) 区春刚塑料制品厂

保定三益 (略)

项目总投资500.*元,位于 (略) 莲池区焦庄乡连一村村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度31分35.274秒、北纬:38度47分18.898秒。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3000m2,建设一座生产车间2000㎡,主要包括制造车间、包装车间、成型车间、成品库房,一座办公区1000㎡。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场址土地平整及施工弃土堆存、建材及土石方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以上扬尘将伴随整个施工过程,是施工扬尘重点防治对象。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满足要求的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相关信息,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场 (略) 、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施工工地内堆放、装卸、搬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 (略) 、高压电线、居民区的渣土和料堆应采用封闭围挡、喷洒抑尘剂等方式抑尘, (略) 布苫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应装尽装, (略) ,发生故障及时维修。

施工现场还应满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撤漏、裸露场地100%覆盖。

(2)施工机械废气及车辆废气

(略) 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当核验环保登记号码标识、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并做好进出施工现场信息登记。严禁未经生态环境部门信息编码登 (略) 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该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有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大气办[2019]12号)相关规定:

①在 (略) 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上)前向所在地住房与建设、综合执法、农业行政、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 (略) 移动机械的名称、类别、数量、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和资料;

②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 (略) ;

③对于高 (略) 移动机械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该类机械以柴油为燃料,均会产生一定量废气,排放少量CO、NOx、SO2等污染物,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认为其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水泥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可设置沉淀池专门收集此废水,废水在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的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废水排放量较小,施工期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于施工期较短,产生废水较少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3、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采取入棚操作。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④建设与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居民的理解。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施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废砖、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总之,施工期各要素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可恢复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生产时加热温度为160-180℃,而聚*烯的分解温度为300℃,因此本项目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企业拟在挤出成型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情况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排放浓度≤60mg/m3,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袋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其中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它均为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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