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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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 (略) 107号2号楼401室
建设单位 (略) 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壮 (略) 原厂 (略) 清溪镇松岗村松岗一街三号四楼。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M。经营范围:产销、加工:电子线材、塑料制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扩建,迁扩建内容大致如下:1、将项目厂址由原先的“ (略) 清溪镇松岗村松岗一街三号四楼”(迁扩建前项目所在地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1’2.58”,东经:114°9’8.91”)搬迁至“ (略) 清 (略) 107号2号楼401室”进行投产建设(迁扩建后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9"19.363",东经114°10"29.562")2、新增*元投资额;3、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产量,并配套相应的生产设备。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年产电线线材4968.*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押出成型、注塑并线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线线材、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本次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 (略) 107号2号楼401室
建设单位 (略) 壮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壮 (略) 原厂 (略) 清溪镇松岗村松岗一街三号四楼。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M。经营范围:产销、加工:电子线材、塑料制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扩建,迁扩建内容大致如下:1、将项目厂址由原先的“ (略) 清溪镇松岗村松岗一街三号四楼”(迁扩建前项目所在地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1’2.58”,东经:114°9’8.91”)搬迁至“ (略) 清 (略) 107号2号楼401室”进行投产建设(迁扩建后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9"19.363",东经114°10"29.562")2、新增*元投资额;3、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产量,并配套相应的生产设备。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的加工生产,年产电线线材4968.*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押出成型、注塑并线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线线材、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本次东莞市壮欣川电子线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0-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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