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防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46号
靖宇县恒源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宇县 2023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请示》(靖恒交投字[2022]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出具的《关于靖宇县2023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评估报告》(京咨审字[2022]JL9021 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靖宇县2023 (略) 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2023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恒源 (略) 。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靖宇县境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 (略) ,总里程70.750公里, (略) 交通标志134处,SB级波形梁护栏130米,B级波形梁护栏8854米,挡土墙316米, (略) *.5平方米,浆砌边沟358米,钢管柱式道口标柱153根,里程碑30块,桥梁信息牌13块,凸面镜3块。
五、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即从2022年8月至2023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78.*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225.*元,地方自筹753.*元。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恒源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恒源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恒源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恒源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