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翰晶模具有限公司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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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翰晶模具有限公司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16号(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的1#标准厂房 1630m2,建设“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进磨床、回火炉、高温炉、真空炉等设备,建设热处理生产线(主要热处理加工模具、汽车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生产线各一条,安装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热处理加工模具、汽车零部件共计450t/a。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期噪声和施工期固废。项目施工期很短,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环境影响逐渐消失,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和冷却用水循环使用,项目车间拖把清洗用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道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多用炉热处理加工产生的渗碳淬火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点火器直接燃烧法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网带炉热处理加 (略) 带炉的淬火废气由真空淬火尾气出口自带过滤装置(油雾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淬火油池的废气经油雾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回火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须《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排放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均安装于封闭厂房内,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由环卫部门清运;抛丸粉尘经收集后暂存固废间,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检测废物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商;废包装(罐)收集后定期交生产厂家回收;油雾净化器废油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清洗废液、废淬火油、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采用20cm厚混凝土+环氧树脂,增加金属托盘进行防渗,淬火油池、工件清洗池采用20cm厚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增涂厚度2mm的环氧树脂++6mm 厚不锈钢池体防渗,确保防渗系数满足1×10-7cm/s,等效黏土层厚度大于6m;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系数K≤10-10cm/s;食堂等区域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10-7cm/s,等效黏土层厚度大于1.5m;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危废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设置围堰等装置;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9-*-33-03-*】FGQB-052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 (略) (略) 的1#标准厂房,公司位于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362号),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16号(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的1#标准厂房 1630m2,建设“模具材料高端热处理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进磨床、回火炉、高温炉、真空炉等设备,建设热处理生产线(主要热处理加工模具、汽车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研发制造生产线各一条,安装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热处理加工模具、汽车零部件共计450t/a。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期噪声和施工期固废。项目施工期很短,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环境影响逐渐消失,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和冷却用水循环使用,项目车间拖把清洗用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道排放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多用炉热处理加工产生的渗碳淬火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点火器直接燃烧法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网带炉热处理加 (略) 带炉的淬火废气由真空淬火尾气出口自带过滤装置(油雾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淬火油池的废气经油雾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直接排放。回火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须《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排放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均安装于封闭厂房内,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由环卫部门清运;抛丸粉尘经收集后暂存固废间,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检测废物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商;废包装(罐)收集后定期交生产厂家回收;油雾净化器废油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清洗废液、废淬火油、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采用20cm厚混凝土+环氧树脂,增加金属托盘进行防渗,淬火油池、工件清洗池采用20cm厚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增涂厚度2mm的环氧树脂++6mm 厚不锈钢池体防渗,确保防渗系数满足1×10-7cm/s,等效黏土层厚度大于6m;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系数K≤10-10cm/s;食堂等区域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10-7cm/s,等效黏土层厚度大于1.5m;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危废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设置围堰等装置;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19-*-33-03-*】FGQB-052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 (略) (略) 的1#标准厂房,公司位于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362号),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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