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
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48号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审查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8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水华创国际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1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项目代码: 22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口袋停车场建设项目
(1)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平整面积1640平方米,整理土方492立方米。
(2)绿化工程:绿化工程1788平方米,栽植花卉137㎡,栽植乔木96株,栽植灌木182株。
(3)硬化工程:沥青混凝土铺装37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8平方米,竹、木(复合)地板321平方米, (略) 324平方米, (略) 面311平方米,路边石559.48米,地面彩绘101平方米。
(4)景观小品工程:安装成品凉亭1项,花坛2个,成品长椅18个,垃圾桶(成品)4个。
(5)墙画工程:建设墙体绘画1306.25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墙59.04立方米。
(6)污水站书型造型工程:定制污水站书型艺术造型1项。
(7)电气工程:安装草坪灯112盏,投树灯20盏,庭院灯6盏,洗墙灯168米,灯箱11个。
2、靖宇县花园口镇儿童研学游乐园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绿化工程2137平方米。
(2)铺装工程:建设塑胶地垫铺装900.4平方米,花岗岩边石667.9米,花岗岩铺装248.76平方米,石材铺装22.9平方米,树池21.63立方米。
(3)景观小品工程:建设沙坑51.96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1套,水系104.11平方米,水电设施1套,树池条石67.5米,树池座椅30.4平方米,铁艺围墙235米,单人成品公厕4套。
3、靖宇县花园口镇共享生态有机农场示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绿化面积5914平方米,种植区1990平方米,假山水系面积286.74平方米。
(2)铺装工程:铺装面积1126㎡,其中:花岗岩铺装1000㎡,木质地面铺装126㎡。
(3)景观小品工程:建设舞台1处,单人成品厕所10套,廊架20米,入口大门1座,成品室外家具6套,成品小摆件30套,成品大摆件10套,种植区围栏336米,水电设施1套,灌溉系统1套,景观亮化1套;成品农场看护管理用房1,农场看护管理用房2两座;成品旅游公厕1座。本项目新建给排水。项目挖出2000立碎石后回填土3000立。
(4)建筑工程:建设临时工程用房1栋,建筑面积376平方米。
(5)其他工程:新打井1眼;对星空管理用房、舞台地面及舞台桁架、厨房及帐篷用具进行装饰装修;安装户外LED显示系统设备1项、 (略) 络产品1项、电子票务智能管理系统项目1项、灯光1项及强电灯光1项。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
四、建设期限
1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2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2.*元,安装工程费87.*元,其他费用130.*元,基本预备费58.*元。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比情况
本项目可研投资1121.*元,概算投资1228.*元,概算比可研增加投资107.*元,增加比例9.6%。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较,工程量变化较小,由于初设阶段进行的设计深化以及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总投资出现差额,但差额在允许范围内。初设主要建设内容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3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
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48号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1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审查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8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水华创国际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11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项目代码: 22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口袋停车场建设项目
(1)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平整面积1640平方米,整理土方492立方米。
(2)绿化工程:绿化工程1788平方米,栽植花卉137㎡,栽植乔木96株,栽植灌木182株。
(3)硬化工程:沥青混凝土铺装37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8平方米,竹、木(复合)地板321平方米, (略) 324平方米, (略) 面311平方米,路边石559.48米,地面彩绘101平方米。
(4)景观小品工程:安装成品凉亭1项,花坛2个,成品长椅18个,垃圾桶(成品)4个。
(5)墙画工程:建设墙体绘画1306.25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墙59.04立方米。
(6)污水站书型造型工程:定制污水站书型艺术造型1项。
(7)电气工程:安装草坪灯112盏,投树灯20盏,庭院灯6盏,洗墙灯168米,灯箱11个。
2、靖宇县花园口镇儿童研学游乐园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绿化工程2137平方米。
(2)铺装工程:建设塑胶地垫铺装900.4平方米,花岗岩边石667.9米,花岗岩铺装248.76平方米,石材铺装22.9平方米,树池21.63立方米。
(3)景观小品工程:建设沙坑51.96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1套,水系104.11平方米,水电设施1套,树池条石67.5米,树池座椅30.4平方米,铁艺围墙235米,单人成品公厕4套。
3、靖宇县花园口镇共享生态有机农场示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绿化面积5914平方米,种植区1990平方米,假山水系面积286.74平方米。
(2)铺装工程:铺装面积1126㎡,其中:花岗岩铺装1000㎡,木质地面铺装126㎡。
(3)景观小品工程:建设舞台1处,单人成品厕所10套,廊架20米,入口大门1座,成品室外家具6套,成品小摆件30套,成品大摆件10套,种植区围栏336米,水电设施1套,灌溉系统1套,景观亮化1套;成品农场看护管理用房1,农场看护管理用房2两座;成品旅游公厕1座。本项目新建给排水。项目挖出2000立碎石后回填土3000立。
(4)建筑工程:建设临时工程用房1栋,建筑面积376平方米。
(5)其他工程:新打井1眼;对星空管理用房、舞台地面及舞台桁架、厨房及帐篷用具进行装饰装修;安装户外LED显示系统设备1项、 (略) 络产品1项、电子票务智能管理系统项目1项、灯光1项及强电灯光1项。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
四、建设期限
1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22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2.*元,安装工程费87.*元,其他费用130.*元,基本预备费58.*元。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比情况
本项目可研投资1121.*元,概算投资1228.*元,概算比可研增加投资107.*元,增加比例9.6%。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较,工程量变化较小,由于初设阶段进行的设计深化以及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总投资出现差额,但差额在允许范围内。初设主要建设内容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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