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2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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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2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镜湖未来社区核心,杭绍台高速镜湖出口附近,毗邻亚运会场馆,东 (略) , (略) ,西邻瓜渚湖东直江,北至中地镜水湾地块。

(略) 未来 (略)

建筑占地面积:*.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平方米,地上分为三个功能区,南侧为教学行政区,包括三栋五层教学楼,主要功能为教学中心(中学部和国际部教学楼)、学生中心、实验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和行政中心;东侧为社区共享区,包括演艺中心、培训中心和一个 400 米标准田径场;北侧为生活区,包括一栋学生食堂(含一个屋面排球场)、两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教师公寓。地下共一层,主要功能为车库(含人防功能区)、厨房区和运动中心等。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沉淀物按要求合理处置,防止泥浆入河或排入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废弃物须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营运期:废水:项目做好雨污分流,实验室一般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垃圾房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废气:有机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后与与竞赛实验室废气一并通过SDG废气吸附装置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或减震垫; 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落实降噪、减震、隔声措施; 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镜湖未来社区核心,杭绍台高速镜湖出口附近,毗邻亚运会场馆,东 (略) , (略) ,西邻瓜渚湖东直江,北至中地镜水湾地块。

(略) 未来 (略)

建筑占地面积:*.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平方米,地上分为三个功能区,南侧为教学行政区,包括三栋五层教学楼,主要功能为教学中心(中学部和国际部教学楼)、学生中心、实验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和行政中心;东侧为社区共享区,包括演艺中心、培训中心和一个 400 米标准田径场;北侧为生活区,包括一栋学生食堂(含一个屋面排球场)、两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教师公寓。地下共一层,主要功能为车库(含人防功能区)、厨房区和运动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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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沉淀物按要求合理处置,防止泥浆入河或排入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废弃物须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营运期:废水:项目做好雨污分流,实验室一般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垃圾房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废气:有机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后与与竞赛实验室废气一并通过SDG废气吸附装置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或减震垫; 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落实降噪、减震、隔声措施; 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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