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与龙泉市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合同预付款的公示-00265622/2022-56787
关于龙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与龙泉市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合同预付款的公示-00265622/2022-56787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 〔2021〕109 号)和《关 (略) 国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电商综示办〔2022〕2 号)文件精神,遵照采购项目合同: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合同(编号:11NMB*)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的合同(编号:11NMB*),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合同40%预付款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拟预付金额(万元) |
11 |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略) 两山 (略) | 119.6 |
22 |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 | (略) (略) | 39.8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0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 (略) 经济商务局反映。联系人:林晓清,联系电话:*,地址: (略) 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1019室。
(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 〔2021〕109 号)和《关 (略) 国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电商综示办〔2022〕2 号)文件精神,遵照采购项目合同: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合同(编号:11NMB*)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的合同(编号:11NMB*),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合同40%预付款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拟预付金额(万元) |
11 | (略)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略) 两山 (略) | 119.6 |
22 | (略) 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 | (略) (略) | 39.8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0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 (略) 经济商务局反映。联系人:林晓清,联系电话:*,地址: (略) 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1019室。
(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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