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编号21-30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邗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编号21-30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邗江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编号21-30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交办信访事项
?? 市民反映:邗江区扬菱线方巷镇东侧砖瓦厂内一洗砂厂,无环评手续,物料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厂内环境脏乱差。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方巷镇东侧砖瓦厂内一洗砂厂”是夏春根制沙作坊,位于方 (略) (略) 花城建材厂内, (略) 花城建材厂部分厂房,主要经营黄沙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沙石、沙岩-破碎-筛分-水洗-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制沙机一套、压滤机一套、柴油发电机一台。主要原辅材料为:沙石、沙岩、柴油、自来水等。
2021年12月26日上午,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方巷镇环保助理现场检查发现,该制沙作坊未生产。制沙机、压滤机、柴油发电机均位于厂房内;厂房外有两处合计面积约230平方米黄沙堆场未覆盖;洗沙废水配套建有集水罐和压滤机,废水收集后重复利用。
该制沙作坊无相关证照,“制沙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2021年12月投入生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当日下午,方巷镇环保助理再次现场检查,该制沙作坊未生产,两处黄沙堆场黄沙已清运,场地已冲洗。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2月18日,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制沙作坊“制沙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2]05-18号),责令“制沙项目”停止建设,罚款*万零*佰元;对物料堆场未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2]05-17号)罚款*万元。该制沙作坊经营人已缴纳罚款*万零*佰元罚款,未履行“制沙项目”停止建设的义务,我局于2022年8月31日向经营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扬环催告字[*-23号]),2022年10月13日,我局已依 (略) 申请强制执行。
该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就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26.com。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邗江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编号21-30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交办信访事项
?? 市民反映:邗江区扬菱线方巷镇东侧砖瓦厂内一洗砂厂,无环评手续,物料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厂内环境脏乱差。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方巷镇东侧砖瓦厂内一洗砂厂”是夏春根制沙作坊,位于方 (略) (略) 花城建材厂内, (略) 花城建材厂部分厂房,主要经营黄沙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沙石、沙岩-破碎-筛分-水洗-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制沙机一套、压滤机一套、柴油发电机一台。主要原辅材料为:沙石、沙岩、柴油、自来水等。
2021年12月26日上午,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方巷镇环保助理现场检查发现,该制沙作坊未生产。制沙机、压滤机、柴油发电机均位于厂房内;厂房外有两处合计面积约230平方米黄沙堆场未覆盖;洗沙废水配套建有集水罐和压滤机,废水收集后重复利用。
该制沙作坊无相关证照,“制沙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2021年12月投入生产,无环保审批手续。
当日下午,方巷镇环保助理再次现场检查,该制沙作坊未生产,两处黄沙堆场黄沙已清运,场地已冲洗。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2月18日,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制沙作坊“制沙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2]05-18号),责令“制沙项目”停止建设,罚款*万零*佰元;对物料堆场未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2]05-17号)罚款*万元。该制沙作坊经营人已缴纳罚款*万零*佰元罚款,未履行“制沙项目”停止建设的义务,我局于2022年8月31日向经营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扬环催告字[*-23号]),2022年10月13日,我局已依 (略) 申请强制执行。
该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就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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