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烯基硅油、*吨新能源密封胶、0.*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安 (略) 年产*吨*烯基硅油、*吨新能源密封胶、0.*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 (略) 北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年新增产能4.*吨,其中:*烯基硅油*吨、电子灌封胶*吨、电子硅橡胶3000吨、导热凝胶2000吨、双组分助剂1100吨、钛酸酯催化剂700吨、底涂200吨。拟新建*类生产车间3栋,*类仓库2栋,*类罐区1座,*类车间2栋,*类仓库1栋,公用工程房1栋,污水处理间1栋,拟建技术中心楼1栋,总控室1栋、门房2座,35kV变电站1座,配套建设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室排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调节+混凝沉淀+A/O”组合工艺,对所有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m3/d,大于废水总量为91.751m3/d,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三个车间工艺废气、投料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实验室废气、储罐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分质 (略) 进行收集处理。其中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其它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经各自车间喷淋装置处理后,集中送至公用工程车间的“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在线吸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烯基硅油车间有机废气、新能源密封胶车间有机废气及核心助剂车间有机废气经过二级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和实验室废气分别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NMHC、TVOC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醇、*酮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氨、硫化氢、三*胺等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4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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