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聚源东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淮南聚源东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聚源 (略)
环评单位:安徽一枝 (略)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 (略) 凤台县新集镇东朱村,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约85.4亩,新建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建设生产车间*平方米、办公用房2700 平方米 (包括宿舍和食堂用房)、道路硬化*平方米、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平方米、绿化工程834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本项目以煤系固废弃物、建 (略) 污泥等为原料,经预处理破碎加工陈化综合利用后可作为生产烧结砖及建材骨料的初料使用,拟建年产*吨煤矸石等预处理(跳汰重力分选)破碎加工陈化煤系固废资源综合化利用生产线1条,年产1亿块旋转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1条。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106-*-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 (略) ,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上料及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标砖生产线破碎及筛分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污泥储存间废气等。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上料及破碎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筛分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标砖生产线破碎及筛分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双碱法脱硫+SNCR+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污泥存储间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生物滴滤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标准要求;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焚烧炉排放烟气污染物限值;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再经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循环使用回用于冲洗工序,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洗选废水经洗选沉淀池后回用于洗选工序,不外排;生物滴滤器的喷淋水经循环池回用于废气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清单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聚源 (略)
环评单位:安徽一枝 (略)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聚源 (略) 新集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项 (略) 凤台县新集镇东朱村,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约85.4亩,新建煤系固废循环经济园,建设生产车间*平方米、办公用房2700 平方米 (包括宿舍和食堂用房)、道路硬化*平方米、原材料及成品仓库*平方米、绿化工程834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本项目以煤系固废弃物、建 (略) 污泥等为原料,经预处理破碎加工陈化综合利用后可作为生产烧结砖及建材骨料的初料使用,拟建年产*吨煤矸石等预处理(跳汰重力分选)破碎加工陈化煤系固废资源综合化利用生产线1条,年产1亿块旋转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1条。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106-*-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 (略) 、 (略) 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 (略) ,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上料及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标砖生产线破碎及筛分粉尘,隧道窑焙烧废气,污泥储存间废气等。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上料及破碎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建筑骨料生产线筛分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标砖生产线破碎及筛分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双碱法脱硫+SNCR+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污泥存储间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生物滴滤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标准要求;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焚烧炉排放烟气污染物限值;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再经三格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循环使用回用于冲洗工序,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脱硫工序,不外排;洗选废水经洗选沉淀池后回用于洗选工序,不外排;生物滴滤器的喷淋水经循环池回用于废气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清单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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