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搬秤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青龙满族自治县鑫磊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搬秤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委托河北 (略) 对“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建设内容: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开采矿种为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吨/年,开采标高636m~100m,矿区面积为5.7615平方公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联系地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联系人: 王婧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qPS4ow
提取码:ycu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应。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q.com,邮箱请注明\“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项目公众意见\”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地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收件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收件人:王婧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6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委托河北 (略) 对“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建设内容: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开采矿种为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吨/年,开采标高636m~100m,矿区面积为5.7615平方公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联系地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联系人: 王婧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qPS4ow
提取码:ycu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应。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q.com,邮箱请注明\“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搬秤沟金矿项目项目公众意见\”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地址: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田庄村
收件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收件人:王婧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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