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GKshbj-2022-000809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GKshbj-2022-000809

索引号: GKshbj-20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关键词:2022 1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7日(10个工作日)。
一、202210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形式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审批时间

1

四 (略)

云潇铝型材加工项目

中江县兴隆镇翠竹村一社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2号.pdf

2022/10/10

2

四 (略)

四川振鸿(二期)热浸锌项目

四川什邡经济开 (略) 与朝阳大道交汇处西侧现有厂区内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3号.pdf

2022/10/10

3

四 (略)

年产*吨铝型材建设项目

绵竹高新区江苏工业 (略) 南 (略) 交界处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4号.pdf

2022/10/10

4

德阳 (略)

航空动力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德阳经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5号.pdf

2022/10/10

5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德阳分部实验楼项目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东侧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6号.pdf

2022/10/10

6

德阳睿 (略)

医药创新药研发和新药原料合成实验室

德阳经 (略) 66号九为蓝谷—德阳总部港36号楼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7号.pdf

2022/10/10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3日

索引号: GKshbj-20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关键词:2022 1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7日(10个工作日)。
一、202210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形式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审批时间

1

四 (略)

云潇铝型材加工项目

中江县兴隆镇翠竹村一社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2号.pdf

2022/10/10

2

四 (略)

四川振鸿(二期)热浸锌项目

四川什邡经济开 (略) 与朝阳大道交汇处西侧现有厂区内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3号.pdf

2022/10/10

3

四 (略)

年产*吨铝型材建设项目

绵竹高新区江苏工业 (略) 南 (略) 交界处

报告书

德环审批〔2022〕314号.pdf

2022/10/10

4

德阳 (略)

航空动力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德阳经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5号.pdf

2022/10/10

5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德阳分部实验楼项目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东侧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6号.pdf

2022/10/10

6

德阳睿 (略)

医药创新药研发和新药原料合成实验室

德阳经 (略) 66号九为蓝谷—德阳总部港36号楼

报告表

德环审批〔2022〕317号.pdf

2022/10/10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