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站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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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站迁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站迁建项目

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工业集中区(铁山 (略) 823号9号仓库)

(略) 新 (略)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位于新罗区铁山 (略) 823号9号仓库(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工业集中区内),租赁福建 (略) 9号仓库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仅从事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不进行任何加工处理,年收储转运废铅蓄电池*吨。

1.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龙岩 (略) 污水处理厂。

2.项目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在存放点产生的少量硫酸雾经微负压收集设施和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电池泄漏液、碱液喷淋塔废液、废抹布、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生产区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011)等规范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电池液收集和导流系统,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附件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站迁建项目

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工业集中区(铁山 (略) 823号9号仓库)

(略) 新 (略)

(略) 新 (略)

迁建项目位于新罗区铁山 (略) 823号9号仓库(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工业集中区内),租赁福建 (略) 9号仓库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仅从事废铅蓄电池收储转运,不进行任何加工处理,年收储转运废铅蓄电池*吨。

1.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龙岩 (略) 污水处理厂。

2.项目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在存放点产生的少量硫酸雾经微负压收集设施和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电池泄漏液、碱液喷淋塔废液、废抹布、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生产区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011)等规范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并建设废电池液收集和导流系统,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各种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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