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关于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关于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9 我 (略) (略) 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 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 | (略) (略) 民主街道4号 | (略) (略) | (略) 环投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民主街道4号(中心坐标:127.*°E,43.*°N)。该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在新建锅炉房内安装2台116MW新型真空相变往复炉排热水锅炉。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东侧为银枫家园小区和空地;南 (略) ,隔路是一片部队营房;西侧是空地;北侧 (略) ,隔路是蛟河。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紧邻的银枫家园小区和西南侧距离60m的鸿泰嘉居小区。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34%。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在新建锅炉房内安装2台116MW新型真空相变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厂区占地面积为*m2。项目建成后,厂区原有2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中1台停用,另1台运行。对运行的这台锅炉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改造后采用SNCR法脱硝,锅炉烟气经过脱硝和除尘处理后与新建的2台116MW锅炉共同汇入新建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处理,处理后烟气共用1根8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拆除原脱硫脱硝系统。扩建后全厂总供热能力为*m2,本项目不包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是场地平整清理、物料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 (略) 扬尘,以及施工车辆、设备产生的尾气。施工期间采取对材料苫盖、车辆密闭、合理确定施工时间、禁止大风天施工、现场洒水、设施工围挡等措施抑制烟尘产生;同时采取选用能耗、低污染车辆设备,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扬尘、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包括燃煤锅炉烟气和物料装卸、贮存、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氨水储存、装卸时呼吸作用产生的氨气和脱硫脱硝过程中的逃逸氨。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以及烟气黑度。锅炉烟气先经过SNCR法脱硝设施进行脱硝处理,再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和湿式氨法脱硫处理,最终通过1根80m高烟囱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卸煤间无聊装卸、贮存、输送过程中。项目不设煤场,煤运至厂内卸到受煤坑,建设密闭的卸煤间并采取洒水措施来防止无组织粉尘排放。锅炉排出的炉渣经过除渣机浸湿冷却后刮入除渣坑,及时采用密闭车辆将灰渣外运利用,不在厂区另设灰渣储存场所。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在除尘器下灰斗临储,及时由封闭车辆外运利用。燃煤、炉渣、除尘灰等运输车辆均采取密闭措施,且运输过程减速慢行,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氨水储罐在储存和装卸时因呼吸作用排放氨气。该项目氨水储罐呼吸口接管与氨气吸收罐连接,氨气吸收罐利用罐内的水封吸收氨气。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脱硫脱硝采用雾化喷射工艺,采取以上工艺技术后可控制排气筒逃逸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6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要求及《氨法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中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2) 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锅炉春季排水和低浓度氨气吸收水等。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锅炉春季排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低浓度氨气吸收水通过泵返回至氨水储罐内与20%氨水混合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采取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采取上措施后,可将噪声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且这些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随之结束。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鼓风机、引风机以及泵类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材料,加装隔声设施,厂区直属绿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废弃物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材料废弃物送指定建筑垃圾收纳场。 (2)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器灰、废旧布袋、废机油、脱硫副产物、生活垃圾等。炉渣、除尘器灰及时外运综合利用;废旧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脱硫副产物硫酸铵结晶后暂存于硫酸铵池房,作为半成品肥定期外售;废机油由换油中心带走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9 我 (略) (略) 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 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扩建2×116MW热水锅炉项目 | (略) (略) 民主街道4号 | (略) (略) | (略) 环投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民主街道4号(中心坐标:127.*°E,43.*°N)。该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在新建锅炉房内安装2台116MW新型真空相变往复炉排热水锅炉。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东侧为银枫家园小区和空地;南 (略) ,隔路是一片部队营房;西侧是空地;北侧 (略) ,隔路是蛟河。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紧邻的银枫家园小区和西南侧距离60m的鸿泰嘉居小区。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34%。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在新建锅炉房内安装2台116MW新型真空相变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厂区占地面积为*m2。项目建成后,厂区原有2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中1台停用,另1台运行。对运行的这台锅炉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改造后采用SNCR法脱硝,锅炉烟气经过脱硝和除尘处理后与新建的2台116MW锅炉共同汇入新建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处理,处理后烟气共用1根8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拆除原脱硫脱硝系统。扩建后全厂总供热能力为*m2,本项目不包 (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是场地平整清理、物料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 (略) 扬尘,以及施工车辆、设备产生的尾气。施工期间采取对材料苫盖、车辆密闭、合理确定施工时间、禁止大风天施工、现场洒水、设施工围挡等措施抑制烟尘产生;同时采取选用能耗、低污染车辆设备,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扬尘、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包括燃煤锅炉烟气和物料装卸、贮存、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氨水储存、装卸时呼吸作用产生的氨气和脱硫脱硝过程中的逃逸氨。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以及烟气黑度。锅炉烟气先经过SNCR法脱硝设施进行脱硝处理,再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和湿式氨法脱硫处理,最终通过1根80m高烟囱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卸煤间无聊装卸、贮存、输送过程中。项目不设煤场,煤运至厂内卸到受煤坑,建设密闭的卸煤间并采取洒水措施来防止无组织粉尘排放。锅炉排出的炉渣经过除渣机浸湿冷却后刮入除渣坑,及时采用密闭车辆将灰渣外运利用,不在厂区另设灰渣储存场所。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在除尘器下灰斗临储,及时由封闭车辆外运利用。燃煤、炉渣、除尘灰等运输车辆均采取密闭措施,且运输过程减速慢行,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氨水储罐在储存和装卸时因呼吸作用排放氨气。该项目氨水储罐呼吸口接管与氨气吸收罐连接,氨气吸收罐利用罐内的水封吸收氨气。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脱硫脱硝采用雾化喷射工艺,采取以上工艺技术后可控制排气筒逃逸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6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要求及《氨法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中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2) 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锅炉春季排水和低浓度氨气吸收水等。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锅炉春季排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低浓度氨气吸收水通过泵返回至氨水储罐内与20%氨水混合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采取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采取上措施后,可将噪声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且这些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随之结束。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鼓风机、引风机以及泵类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材料,加装隔声设施,厂区直属绿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废弃物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材料废弃物送指定建筑垃圾收纳场。 (2)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器灰、废旧布袋、废机油、脱硫副产物、生活垃圾等。炉渣、除尘器灰及时外运综合利用;废旧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脱硫副产物硫酸铵结晶后暂存于硫酸铵池房,作为半成品肥定期外售;废机油由换油中心带走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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