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2-10-14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开挖土石方在作业带两侧临时堆放,需 (略) 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覆盖篷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装饰废气:建筑工程内有害物质含量指标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限值,才能投入使用;在喷涂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使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为施工人员如厕使用,粪污进入化粪池后通过 (略) 政污水处理厂;洗手等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施工场地布置时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中午居民休息(12:00~14:00)的时间进行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工人约30人,生活垃圾按1.0kg/人·d计,施工周期12个月,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109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委托相关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如砖、石、砂等杂土应集中堆放,用 (略) 修复及厂区低洼回填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及发电机厂房采取建筑隔声,做好鼓风设备的隔声、减振、风管软接等降噪措施,必要时建独立风机室,并使用隔声门窗及吸声材料。设独立的高噪声设备隔声操作间,改善操作条件,以减小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建议将水泵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并采用减震基础,以减少噪声向外环境辐射传播,并定期维护设备,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3)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存放,禁止随意丢弃,防止污染土壤。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 传真:0851-*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鹏成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日期:2022-10-14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空气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开挖土石方在作业带两侧临时堆放,需 (略) 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覆盖篷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装饰废气:建筑工程内有害物质含量指标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限值,才能投入使用;在喷涂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使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为施工人员如厕使用,粪污进入化粪池后通过 (略) 政污水处理厂;洗手等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施工场地布置时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中午居民休息(12:00~14:00)的时间进行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工人约30人,生活垃圾按1.0kg/人·d计,施工周期12个月,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109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委托相关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如砖、石、砂等杂土应集中堆放,用 (略) 修复及厂区低洼回填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及发电机厂房采取建筑隔声,做好鼓风设备的隔声、减振、风管软接等降噪措施,必要时建独立风机室,并使用隔声门窗及吸声材料。设独立的高噪声设备隔声操作间,改善操作条件,以减小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建议将水泵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并采用减震基础,以减少噪声向外环境辐射传播,并定期维护设备,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3)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存放,禁止随意丢弃,防止污染土壤。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1-* 传真:0851-*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鹏成 (略)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高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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