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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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吨优质环保型转炉大面料和利用废旧耐材年产*吨功能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官屯镇官屯村

(略)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927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厂房1座(布置为破碎车间、预制件车间、大面料车间、成品库房及原料库房),配套新增废气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等环保工程,以及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和供气系统等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型转炉大面料*吨、功能预制件*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00.*元。

1、废气:投料粉尘由集尘罩(捕集率85%)收集与破碎、筛分粉尘经6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2根16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1#、2#雷蒙机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3#雷蒙机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配料、混料粉尘经3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投料、包装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预制件干燥窑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产品分别储存于封闭的原料仓库和产品库房内,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廊道或提升机进行,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运输车辆苫盖,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尘、落地灰、废预制件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吨优质环保型转炉大面料和利用废旧耐材年产*吨功能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官屯镇官屯村

(略)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927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厂房1座(布置为破碎车间、预制件车间、大面料车间、成品库房及原料库房),配套新增废气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等环保工程,以及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和供气系统等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型转炉大面料*吨、功能预制件*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00.*元。

1、废气:投料粉尘由集尘罩(捕集率85%)收集与破碎、筛分粉尘经6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2根16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1#、2#雷蒙机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3#雷蒙机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配料、混料粉尘经3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投料、包装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预制件干燥窑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产品分别储存于封闭的原料仓库和产品库房内,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廊道或提升机进行,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运输车辆苫盖,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尘、落地灰、废预制件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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