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水利局关于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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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水利局关于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新水行审〔2022〕7号

大新县水利局关于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取水申请的批复

大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许可的函》和随文报送的《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位于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逐乞屯南侧,项目代码为:2109-*-04-05-*。建设规模:近期(至2026年)2000 m3/d,远期(至2035年)4000m3/d。主要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建设取水管井2座以及DN200原水输水管约0.8km,通过深井泵从水井取水到水厂内进行处理后供水。1#井井深 120m,2#井井深100m,两口井相距240m,两口井均位于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1#井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6°54" 32",北纬 22°42" 36";2#井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6°54" 25",北纬 22° 42" 33"。拟分别在井下40m处安装型号为20*/5潜水泵各一台,流量为50m3/h,扬程为65m,额定功率为15kw。2、净水工程:近期新建的一组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 m3/d的一体化净水设备(100m3/h),清水池一座(400m3)、设备及辅助用房一座;同时进行 (略) 、绿化、加药、消毒设施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水厂通过水泵加压向镇区及周边村屯 (略) 进行供水。3、 (略) 工程:在镇区新敷设DN300(内外防腐螺旋焊接钢管)供水主管道约6.0 km,以及配套供水支管(热镀锌钢管)(DN200、DN100,P=1.0MPa)约2.0 km。

二、取水水源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

本项目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承压井),水质较好,除总大肠菌群及菌落总数不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地下水Ш类标准评价外,其余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基本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为56.*m3/a,最大取水流量为0.023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三、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基本同意本项目年退水总量为35.*m3/a。受水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分散排放,农村居民生活废水经家庭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池塘,经沉淀后排入周边灌溉渠道。受水区镇区生活污水的退水统一收集到规划堪圩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退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四、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本项目镇区日均用水定额为135(L/人·d),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为120(L/人·d),居民用水定额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规范要求;民宿、宾馆等用水定额按280 L/(床?d),快餐按30L/(餐位?d),用水定额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规定的先进值要求。

在节水方面要求做到:(一)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按需取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加 (略) 巡检力度,降 (略) 漏失率(三)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向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四)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五、计量设施的要求。

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满足国家、 (略) 接入要求,实现取水计量在线监测;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

六、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因自然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取水、退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重大旱情时;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审批机关可以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

七、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八、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4.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1. 其他注意事项。

(一)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二)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建设,应由项目业主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

(三)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四)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发,按限量要求取水,并做好节水“三同时”措施。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大新县水利局

2022年3月25日








大新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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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行审〔2022〕7号

大新县水利局关于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取水申请的批复

大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取水许可的函》和随文报送的《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新县堪圩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位于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逐乞屯南侧,项目代码为:2109-*-04-05-*。建设规模:近期(至2026年)2000 m3/d,远期(至2035年)4000m3/d。主要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建设取水管井2座以及DN200原水输水管约0.8km,通过深井泵从水井取水到水厂内进行处理后供水。1#井井深 120m,2#井井深100m,两口井相距240m,两口井均位于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1#井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6°54" 32",北纬 22°42" 36";2#井水源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6°54" 25",北纬 22° 42" 33"。拟分别在井下40m处安装型号为20*/5潜水泵各一台,流量为50m3/h,扬程为65m,额定功率为15kw。2、净水工程:近期新建的一组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 m3/d的一体化净水设备(100m3/h),清水池一座(400m3)、设备及辅助用房一座;同时进行 (略) 、绿化、加药、消毒设施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水厂通过水泵加压向镇区及周边村屯 (略) 进行供水。3、 (略) 工程:在镇区新敷设DN300(内外防腐螺旋焊接钢管)供水主管道约6.0 km,以及配套供水支管(热镀锌钢管)(DN200、DN100,P=1.0MPa)约2.0 km。

二、取水水源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

本项目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承压井),水质较好,除总大肠菌群及菌落总数不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地下水Ш类标准评价外,其余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基本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为56.*m3/a,最大取水流量为0.023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三、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基本同意本项目年退水总量为35.*m3/a。受水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分散排放,农村居民生活废水经家庭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池塘,经沉淀后排入周边灌溉渠道。受水区镇区生活污水的退水统一收集到规划堪圩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退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四、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本项目镇区日均用水定额为135(L/人·d),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为120(L/人·d),居民用水定额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规范要求;民宿、宾馆等用水定额按280 L/(床?d),快餐按30L/(餐位?d),用水定额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规定的先进值要求。

在节水方面要求做到:(一)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按需取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加 (略) 巡检力度,降 (略) 漏失率(三)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向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四)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五、计量设施的要求。

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满足国家、 (略) 接入要求,实现取水计量在线监测;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

六、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因自然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取水、退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重大旱情时;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审批机关可以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取水量予以紧急限制。

七、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八、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4.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1. 其他注意事项。

(一)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二)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建设,应由项目业主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

(三)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四)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发,按限量要求取水,并做好节水“三同时”措施。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大新县水利局

2022年3月25日








大新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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