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伊宁县-伊宁市资源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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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伊宁县-伊宁市资源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伊宁县-伊宁市资源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伊宁县-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伊宁县-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县

建设单位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乌鲁木齐青木 (略)

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全长76.786km,其中:K32+492-K49+00 (略) 维修,全长16.508km;K74+400-K76+786. (略) 维修,全长2.386km。 (略) 段均 (略) 。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12m,双向2车道,全线新建大桥1座、中桥6座、小桥3座,利用桥梁4座。设置涵洞306道,平面交叉口8处。设置1个收费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为: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对永久占用的草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分层保存,用于植被恢复区的表层覆土,植被恢复时全部利用乡土树种,以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对施工区中边坡较陡的区域,采取浆砌片石等边坡防护措施,对工程 (略) (略) 处置措施治理崩塌碎落病害,并根据地形情况采取截排水措施,控制减少水流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优化选线,尽量减少对高覆盖度草地的占用,占用草地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严格控制范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跨越或临近 (略) 段,避免在鸟类繁殖期和夜间进行爆破和打桩等高噪声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严禁猎杀或捕捉野生保护动物;营运期间定期开展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调查和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对占用草地进行生态补偿。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途经耕地、居民区等 (略) 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并采取湿法降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维护和清洗,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拟设的水稳拌合站、预制厂采用封闭设备拌合并安装除尘设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优选施工废水处理工艺,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向沿线地表水体排污;在桥梁桥头、急 (略) 段等位置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降低环境事故风险;在桥梁跨越 (略) 段 (略) (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防撞栏、视频监控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事故池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当地降水情况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体。河道施工选择枯水期或水量较少季节施工。收费站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沿线所有桥梁均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经排水管收集后排入桥头设置的事故应急池,除曲鲁海沟大桥、吉尔格朗河大桥在桥头两侧各设一座应急事故池外,其它跨河(沟/渠)桥梁设1座应急事故池,事故池容积、位置根据桥面情况设计。在桥梁桥头、急 (略) 段等位置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降低环境事故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设备选择和养护, (略) 机械噪声的影响;施工驻地、料场、构件预备场地等远离居民点;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安排好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场界安装不低于1.8米高度的实心围挡。

运营期:在通过布力开村、阿乌利亚乡、曲鲁海村、喀赞其村、其曼巴格村、皮里青社区、诺改图村、铁厂沟村、 (略) 段采取禁鸣和40公里/小时限速措施;对干沟村的12户居民点采取安装36平方米隔声窗措施;对途经声环境敏感 (略) 段 (略) 面措施; (略) 面, (略) 面的平整度;城镇规划时,不宜 (略) 中心140 (略) 第一排的房屋作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五)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篷布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前和堆存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清运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略) 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需要穿越施工场地外区域的车辆应加盖篷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场地;沿线经 (略) 段应设置施工围挡,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施工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区,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宿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不可沿线随意倾倒。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本项目改 (略) 面结构层经收集后再生综合利用。公路养护和维修过程产生的废弃沥青渣等废料经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影响环境;收费站设垃圾收集筒(箱),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公路沿线的生活 (略) 养护人员定期清扫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车况良好;禁止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强行超车;遇雪、雾、路面结冰等情况,应禁止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公路管理处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设备齐全的事故应急队*,及时、科学的处理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品运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尽快处理的同时加强 (略) 、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以便对影响区人员进行监控和善后处理;当事故发生时,如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理,并对事故记录备案;如为气态且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逸出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如为液态出现化学品泄漏,应用砂子或锯末吸收清除并用水清洗,清洗废水及时收集于临时储水装置中,根据污染性质妥善处理。如无法避免危险品已进入水体,应立即通知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打捞掉入水体中的危险品容器。派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监测分析,可根据污染物性质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制定危险品运输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一支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消防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报警,使应急队*尽快到达处理应急事故,保证把事故产生的危害降到最小。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伊宁县-伊宁市资源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伊宁县-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伊宁县-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县

建设单位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乌鲁木齐青木 (略)

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全长76.786km,其中:K32+492-K49+00 (略) 维修,全长16.508km;K74+400-K76+786. (略) 维修,全长2.386km。 (略) 段均 (略) 。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12m,双向2车道,全线新建大桥1座、中桥6座、小桥3座,利用桥梁4座。设置涵洞306道,平面交叉口8处。设置1个收费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为: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对永久占用的草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分层保存,用于植被恢复区的表层覆土,植被恢复时全部利用乡土树种,以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对施工区中边坡较陡的区域,采取浆砌片石等边坡防护措施,对工程 (略) (略) 处置措施治理崩塌碎落病害,并根据地形情况采取截排水措施,控制减少水流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优化选线,尽量减少对高覆盖度草地的占用,占用草地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严格控制范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跨越或临近 (略) 段,避免在鸟类繁殖期和夜间进行爆破和打桩等高噪声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严禁猎杀或捕捉野生保护动物;营运期间定期开展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调查和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对占用草地进行生态补偿。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途经耕地、居民区等 (略) 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并采取湿法降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维护和清洗,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拟设的水稳拌合站、预制厂采用封闭设备拌合并安装除尘设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措施:优选施工废水处理工艺,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向沿线地表水体排污;在桥梁桥头、急 (略) 段等位置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降低环境事故风险;在桥梁跨越 (略) 段 (略) (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防撞栏、视频监控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事故池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当地降水情况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体。河道施工选择枯水期或水量较少季节施工。收费站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沿线所有桥梁均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经排水管收集后排入桥头设置的事故应急池,除曲鲁海沟大桥、吉尔格朗河大桥在桥头两侧各设一座应急事故池外,其它跨河(沟/渠)桥梁设1座应急事故池,事故池容积、位置根据桥面情况设计。在桥梁桥头、急 (略) 段等位置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降低环境事故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设备选择和养护, (略) 机械噪声的影响;施工驻地、料场、构件预备场地等远离居民点;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安排好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场界安装不低于1.8米高度的实心围挡。

运营期:在通过布力开村、阿乌利亚乡、曲鲁海村、喀赞其村、其曼巴格村、皮里青社区、诺改图村、铁厂沟村、 (略) 段采取禁鸣和40公里/小时限速措施;对干沟村的12户居民点采取安装36平方米隔声窗措施;对途经声环境敏感 (略) 段 (略) 面措施; (略) 面, (略) 面的平整度;城镇规划时,不宜 (略) 中心140 (略) 第一排的房屋作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五)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篷布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前和堆存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清运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 (略) 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需要穿越施工场地外区域的车辆应加盖篷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场地;沿线经 (略) 段应设置施工围挡,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施工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区,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宿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不可沿线随意倾倒。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对于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本项目改 (略) 面结构层经收集后再生综合利用。公路养护和维修过程产生的废弃沥青渣等废料经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影响环境;收费站设垃圾收集筒(箱),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公路沿线的生活 (略) 养护人员定期清扫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车况良好;禁止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强行超车;遇雪、雾、路面结冰等情况,应禁止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公路管理处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设备齐全的事故应急队*,及时、科学的处理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品运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尽快处理的同时加强 (略) 、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以便对影响区人员进行监控和善后处理;当事故发生时,如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理,并对事故记录备案;如为气态且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逸出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如为液态出现化学品泄漏,应用砂子或锯末吸收清除并用水清洗,清洗废水及时收集于临时储水装置中,根据污染性质妥善处理。如无法避免危险品已进入水体,应立即通知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打捞掉入水体中的危险品容器。派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监测分析,可根据污染物性质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制定危险品运输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一支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消防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报警,使应急队*尽快到达处理应急事故,保证把事故产生的危害降到最小。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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