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克拉玛依市新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克拉玛依市新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 (略) (略) *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略) *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白碱滩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新疆 (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包括聚*乳液及油田助剂车间,公辅工程(原料及成品库房、生产供热系统、动力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供暖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 生产规模:年产油田化学助剂*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⑴助剂生产搅拌、配料、水相釜、聚合釜工序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废气经冷凝+喷淋塔吸收处理,吸收效率70%,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⑵压裂用转向剂造粒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⑶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1〕14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助剂生产设备设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下料、出料采取密闭措施,收集效率90%;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包装桶中,并置于仓库内;盛装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液态物料转移采用密封容器,粉状、粒状物料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进行物料转移;粉料、粒料采用真空上料机投料,投料设备内部自带袋式除尘装置,收集效率99%,液体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采用桶泵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液体成品通过自动灌装系统密闭灌装;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在不操作时保持密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置,施工现场设置移动环保厕,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 运营期:⑴锅炉排污水52.4立方米/年、纯水系统排水479.4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⑵生活污水187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上述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⑶喷淋塔循环废水80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全部回用于助剂生产。⑷地面清洁废水320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收集于车间内污水回用池,全部回用于助剂生产。 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立方米/日,现状废水处理量*立方米/日,采用“隔栅-隔油-沉淀-两级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出水夏季用于绿化浇灌,非灌区排入克石化污水库。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新环监函〔2008〕23号),并于2013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新环监函〔2013〕982号)。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池、危废库(危废暂存间)、污水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堆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生产装置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区远离办公楼;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1.废弃原料包装物、废布袋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2.收尘灰0.51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废滤料和废反渗透膜0.6吨/次、0.1吨/次,每2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4.4吨/年,由园区内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处置措施 合理布置厂区,按规范设置建筑物安全距离;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紧急泄放、冷却等连锁设施;天然气管道入口处设置隔断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易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
????根 (略) (略) *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略) *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白碱滩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新疆 (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包括聚*乳液及油田助剂车间,公辅工程(原料及成品库房、生产供热系统、动力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供暖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 生产规模:年产油田化学助剂*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⑴助剂生产搅拌、配料、水相釜、聚合釜工序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废气经冷凝+喷淋塔吸收处理,吸收效率70%,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⑵压裂用转向剂造粒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⑶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1〕14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助剂生产设备设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下料、出料采取密闭措施,收集效率90%;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包装桶中,并置于仓库内;盛装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液态物料转移采用密封容器,粉状、粒状物料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进行物料转移;粉料、粒料采用真空上料机投料,投料设备内部自带袋式除尘装置,收集效率99%,液体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采用桶泵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液体成品通过自动灌装系统密闭灌装;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在不操作时保持密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厂界处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置,施工现场设置移动环保厕,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 运营期:⑴锅炉排污水52.4立方米/年、纯水系统排水479.4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⑵生活污水187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上述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⑶喷淋塔循环废水80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全部回用于助剂生产。⑷地面清洁废水320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收集于车间内污水回用池,全部回用于助剂生产。 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立方米/日,现状废水处理量*立方米/日,采用“隔栅-隔油-沉淀-两级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出水夏季用于绿化浇灌,非灌区排入克石化污水库。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新环监函〔2008〕23号),并于2013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新环监函〔2013〕982号)。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池、危废库(危废暂存间)、污水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堆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生产装置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区远离办公楼;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1.废弃原料包装物、废布袋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2.收尘灰0.51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废滤料和废反渗透膜0.6吨/次、0.1吨/次,每2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4.4吨/年,由园区内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处置措施 合理布置厂区,按规范设置建筑物安全距离;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紧急泄放、冷却等连锁设施;天然气管道入口处设置隔断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易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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