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000014348/2022-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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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000014348/2022-002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0项“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规定,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山东冠 (略) 等22家使用单位的54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公示期15个工作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携带相关证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反馈,逾期将作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5--*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0项“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规定,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山东冠 (略) 等22家使用单位的54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公示期15个工作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携带相关证明 (略) 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反馈,逾期将作注销处理,设备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35--*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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