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22-09-2314:09
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22-09-2314:09
合发改字〔2022〕325号
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
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合浦川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合浦县城、石康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管道天然气,使合浦县城、石康镇居民和企业用气得到保障,同意建设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104-*-04-01-*。
建设单位:广西合浦川 (略) 。
二、建设地址: (略) 合浦县县城、石康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站场3座,包含山背岭计量阀室1座,合浦县调压站1座,石康镇调压站1座 ,设计供气规模为*立方米/天;新建管道全长14.1公里,设计压力4.0MPa,其中山背岭计量阀室至合浦县调压站天然气管道长7.2km,管径为D219mm,山背岭计量阀室至石康镇调压站天然气管道长6.9km,管径D273mm。
四、项目总投资为5426.*元,资金来源30%由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工程的要求, 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采用节能工艺,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 (略) (略) 《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评审报告》(北咨〔2022〕78号)、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合发改字〔2022〕325号附件.xls
合发改字〔2022〕325号
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
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合浦川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合浦县城、石康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管道天然气,使合浦县城、石康镇居民和企业用气得到保障,同意建设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104-*-04-01-*。
建设单位:广西合浦川 (略) 。
二、建设地址: (略) 合浦县县城、石康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站场3座,包含山背岭计量阀室1座,合浦县调压站1座,石康镇调压站1座 ,设计供气规模为*立方米/天;新建管道全长14.1公里,设计压力4.0MPa,其中山背岭计量阀室至合浦县调压站天然气管道长7.2km,管径为D219mm,山背岭计量阀室至石康镇调压站天然气管道长6.9km,管径D273mm。
四、项目总投资为5426.*元,资金来源30%由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工程的要求, 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采用节能工艺,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 (略) (略) 《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评审报告》(北咨〔2022〕78号)、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山背岭至合浦县城、石康镇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合发改字〔2022〕325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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