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泾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水西~云岭、水西~陈村水电站11 (略) 工程
本期新建110k (略) 路径长度约5.7km,2回,同塔双回架设。110 (略) 恢复架设长约0.3km。新 (略) 导线型号为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2)水西~大观11 (略) 工程
本期新建110k (略) 路径长度约17.0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长约16.3km,利用预留双回钢管杆架设单回导线长度约0.7km。新 (略) 导线型号为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原110kV陈琴493线至 (略) 预留终 (略) 拆除后,需新立 (略) 永锚杆,将原110kV陈琴493线锚固, (略) 长约0.08km,涉及恢复架线0.1km。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7%。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线路工程塔基施工中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除灌注桩基础施工时的泥浆废水外基本上无其它生产废水产生。灌注桩基础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喷淋,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
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的开挖作业、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通过设置硬质围挡,进行防尘处理,定期洒水,车辆设备冲洗除泥,采用合适方式运输材料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
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隔声屏障,严禁夜间施工。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拆除的废旧导线,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与当地环卫部门协议由环卫部门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拆除的废旧铁塔、 (略) 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
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充分利 (略) ,减少临时占地; (略) 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严实;及时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工程中水西~大观11 (略) 工程在*家桥镇官庄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域范围内立塔2基,穿越长度约0.71km;一档穿越泾县自来水二厂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在二级保护区*域范围内立塔5基,穿越长度约1.5km。本项目 (略) 工程,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保护区域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弃渣点等;严禁在河流和水库中冲洗施工机械;杜绝向河流和水库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已有硬化地面,同时利 (略) 进行运输,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等措施。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项目一档跨越东贵青等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为1.519km,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4基,占地面积为0.04hm2。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保护、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以及加强保护补偿监管等措施,将施工期、运行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降到最低,符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要求,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运营期
废水: (略) 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 (略) 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固废: (略) 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生态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略) 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电磁环境: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 (略) 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1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水西(泾二)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泾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水西~云岭、水西~陈村水电站11 (略) 工程
本期新建110k (略) 路径长度约5.7km,2回,同塔双回架设。110 (略) 恢复架设长约0.3km。新 (略) 导线型号为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2)水西~大观11 (略) 工程
本期新建110k (略) 路径长度约17.0km,其中同塔双回架设长约16.3km,利用预留双回钢管杆架设单回导线长度约0.7km。新 (略) 导线型号为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原110kV陈琴493线至 (略) 预留终 (略) 拆除后,需新立 (略) 永锚杆,将原110kV陈琴493线锚固, (略) 长约0.08km,涉及恢复架线0.1km。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7%。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线路工程塔基施工中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除灌注桩基础施工时的泥浆废水外基本上无其它生产废水产生。灌注桩基础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喷淋,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
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的开挖作业、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通过设置硬质围挡,进行防尘处理,定期洒水,车辆设备冲洗除泥,采用合适方式运输材料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
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的隔声屏障,严禁夜间施工。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拆除的废旧导线,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与当地环卫部门协议由环卫部门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拆除的废旧铁塔、 (略) 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
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充分利 (略) ,减少临时占地; (略) 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回填严实;及时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工程中水西~大观11 (略) 工程在*家桥镇官庄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域范围内立塔2基,穿越长度约0.71km;一档穿越泾县自来水二厂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在二级保护区*域范围内立塔5基,穿越长度约1.5km。本项目 (略) 工程,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保护区域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弃渣点等;严禁在河流和水库中冲洗施工机械;杜绝向河流和水库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已有硬化地面,同时利 (略) 进行运输,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等措施。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项目一档跨越东贵青等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为1.519km,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4基,占地面积为0.04hm2。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保护、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以及加强保护补偿监管等措施,将施工期、运行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降到最低,符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要求,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运营期
废水: (略) 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噪声: (略) 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固废: (略) 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生态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略) 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电磁环境: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 (略) 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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