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10万瓶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天 (略) 委托联合泰泽 (略) 承担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瓶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瓶注射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 (略) 76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厂房内建设2间加速器机房、9个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9)、1个质检车间及相关配套公用辅助设施,购置使用2台回旋加速器,从事放射性药物及核素发生器的生产、使用和销售活动。建设场所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 (略) 7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630
E-mail:*@*mschina.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
E-mail:*@*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javascript:bid_showfile();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 (略)
2022年9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天 (略) 委托联合泰泽 (略) 承担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瓶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东诚安迪科京津中心年产*瓶注射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 (略) 76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厂房内建设2间加速器机房、9个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9)、1个质检车间及相关配套公用辅助设施,购置使用2台回旋加速器,从事放射性药物及核素发生器的生产、使用和销售活动。建设场所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 (略) 7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630
E-mail:*@*mschina.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
E-mail:*@*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javascript:bid_showfile();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 (略)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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