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研学精品路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研学精品路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云安区富林镇人民政府:
送来由 (略) 编制的《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 (略) 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 (略) 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复函》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富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富林镇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文物修缮工程、建筑工程、景区环境提升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文物修缮工程包括云浮县政府成立旧址、民主村廖氏客家大屋、高二村旧礼堂等进行修缮工作;建筑工程包括停车场1个、旅游公厕3个、集散中心1座等;景区提升工程包括马塘河一河两岸升级改造约 3465m、高二 (略) 扩建、旅游指示牌、导览系统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994.*元。其中工程费用417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145.*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必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八、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九、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总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将上述完成材料报我局。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云安区富林镇人民政府:
送来由 (略) 编制的《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 (略) 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云安区富林镇文旅小镇文化 (略) 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复函》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富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富林镇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文物修缮工程、建筑工程、景区环境提升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文物修缮工程包括云浮县政府成立旧址、民主村廖氏客家大屋、高二村旧礼堂等进行修缮工作;建筑工程包括停车场1个、旅游公厕3个、集散中心1座等;景区提升工程包括马塘河一河两岸升级改造约 3465m、高二 (略) 扩建、旅游指示牌、导览系统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994.*元。其中工程费用417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145.*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必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八、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九、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总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将上述完成材料报我局。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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