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2年10月,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1、规划位置:项目选址 (略) 西侧、广深沿江高速南侧、磨碟河东侧,滨海湾大道北侧区域。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地块用地面积*.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50米,绿地率≥20%。配套1座10kV开关站。
(2)*地块用地面积*.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50米,绿地率≥20%。配套1座10kV开关站。
3、规划设计要求:
(1)在项目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需预留轨道工程可实施性条件,后续地块包装或建筑方案等设计 (略) 轨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无条件配合轨道工程的施工建设。(刚性管控)
(2)场地内最高建筑宜 (略) 与东湾大道交叉口布局,次高建筑宜靠近01地块东北角布局;标志性建筑和相邻建筑的高度应形成差别。(弹性管控)
(3)场地标志性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50米,其中配套建筑高度不宜超过80米,滨水一侧首排建筑高度不宜超过60米。(弹性管控)
(4)滨水一侧建筑高度应满足D(建筑退离“基线”距离):H(建筑高度)≥1:1,营造富有节奏感和韵律感的天际线。(刚性管控)
(5)贯彻绿色建筑理念,建筑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主打简洁、公建化的设计风格,突出现代新型产业园区风貌;色彩以理性睿智的白色系、冷灰色系、蓝色系为主,呈现淡雅和谐的色彩效果。(弹性管控)
(6)01地块四周及02地块东、西、北侧首排建筑面宽总和与用地边长比值不大于0.6,营造开敞通透的空间效果。(弹性管控)
(7)建议在 01地块、02地块 (略) 与东湾大道交叉口处各设置一处广场空间,作为与地铁站点衔接的公共空间。(刚性管控)
(8)地块沿磨碟河湿地公园一侧需设置不少于3个慢行出入口,并与公园出入口做好衔接;场地设计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时,应统筹考虑过街交通需要,与慢行出入口做好衔接,并为过街设施预留空间。(弹性管控)
(9)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刚性管控)
(10)根据《 (略) 滨海湾 (略) 专项规划(2018-2035年)》,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严格控制大于等于74%。(刚性管控)
(11)用地 (略) 、 (略) 、 (略) (略) ,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关卡,全天对外开放。用地使用单位须同意并积极配合 (略) 红线范围内敷设、 (略) 政管线。(刚性管控)
(12)项目需严格落实环保部门及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刚性管控)
(13)允许在东湾大道设置景观性人行天桥,宽度不小于6米,全天对外开放。人行天桥选址应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弹性管控)
(14)地块内可按照实际需求设置立体步行廊道。(弹性管控)
(15)滨水一侧首排配套建筑,主立面应面向河道一侧展开,并进行公建化处理。(弹性管控)
(16)地块相 (略) 、东湾大道、 (略) 、 (略) 、 (略) 、 (略) 需与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刚性管控)
二、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
三、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0769-*,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将意见表邮寄到 寄到“广东省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东莞滨海湾新区管 (略) 更新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滨 (略) 更新局,联系电话0769-*。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滨 (略) 更新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黄林凤,联系电话:0769-*)
公示内容:
2022年10月,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1、规划位置:项目选址 (略) 西侧、广深沿江高速南侧、磨碟河东侧,滨海湾大道北侧区域。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地块用地面积*.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50米,绿地率≥20%。配套1座10kV开关站。
(2)*地块用地面积*.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50米,绿地率≥20%。配套1座10kV开关站。
3、规划设计要求:
(1)在项目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中需预留轨道工程可实施性条件,后续地块包装或建筑方案等设计 (略) 轨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无条件配合轨道工程的施工建设。(刚性管控)
(2)场地内最高建筑宜 (略) 与东湾大道交叉口布局,次高建筑宜靠近01地块东北角布局;标志性建筑和相邻建筑的高度应形成差别。(弹性管控)
(3)场地标志性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50米,其中配套建筑高度不宜超过80米,滨水一侧首排建筑高度不宜超过60米。(弹性管控)
(4)滨水一侧建筑高度应满足D(建筑退离“基线”距离):H(建筑高度)≥1:1,营造富有节奏感和韵律感的天际线。(刚性管控)
(5)贯彻绿色建筑理念,建筑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主打简洁、公建化的设计风格,突出现代新型产业园区风貌;色彩以理性睿智的白色系、冷灰色系、蓝色系为主,呈现淡雅和谐的色彩效果。(弹性管控)
(6)01地块四周及02地块东、西、北侧首排建筑面宽总和与用地边长比值不大于0.6,营造开敞通透的空间效果。(弹性管控)
(7)建议在 01地块、02地块 (略) 与东湾大道交叉口处各设置一处广场空间,作为与地铁站点衔接的公共空间。(刚性管控)
(8)地块沿磨碟河湿地公园一侧需设置不少于3个慢行出入口,并与公园出入口做好衔接;场地设计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时,应统筹考虑过街交通需要,与慢行出入口做好衔接,并为过街设施预留空间。(弹性管控)
(9)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刚性管控)
(10)根据《 (略) 滨海湾 (略) 专项规划(2018-2035年)》,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严格控制大于等于74%。(刚性管控)
(11)用地 (略) 、 (略) 、 (略) (略) ,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关卡,全天对外开放。用地使用单位须同意并积极配合 (略) 红线范围内敷设、 (略) 政管线。(刚性管控)
(12)项目需严格落实环保部门及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刚性管控)
(13)允许在东湾大道设置景观性人行天桥,宽度不小于6米,全天对外开放。人行天桥选址应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弹性管控)
(14)地块内可按照实际需求设置立体步行廊道。(弹性管控)
(15)滨水一侧首排配套建筑,主立面应面向河道一侧展开,并进行公建化处理。(弹性管控)
(16)地块相 (略) 、东湾大道、 (略) 、 (略) 、 (略) 、 (略) 需与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刚性管控)
二、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
三、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0769-*,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将意见表邮寄到 寄到“广东省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东莞滨海湾新区管 (略) 更新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滨海湾新区2022-01和02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滨 (略) 更新局,联系电话0769-*。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滨 (略) 更新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黄林凤,联系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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