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4日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4日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4日,我局对 (略) 《新桥园区*吨/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广安必 (略) 年产*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邮编:*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新桥园区*吨/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 2022.10.14 | |
2 | 广安必 (略) 年产*吨双甘膦项目 | 2022.10.1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4日,我局对 (略) 《新桥园区*吨/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广安必 (略) 年产*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邮编:*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新桥园区*吨/日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 2022.10.14 | |
2 | 广安必 (略) 年产*吨双甘膦项目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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